翌日,林安宿醉过后,是睡到日上三竿才睁开眼睛的。网值得您收藏。。
他晕晕乎乎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往四周看了一眼,就见屋子里除了他,还有猎户在。
“醒了?”猎户正坐在窗户下,手里拿着一本书看着。见林安醒了,便抬眼看了过去。
林安还迷糊着,难得还记得自己的责任,道:“衙门里没事?”
猎户道:“应当没事。我找了人去衙门传话,若是有事情要你急着处理,就速速到这里来回话。”
林安这才放下,当下困意又席卷而来,抱着薄被,一侧身,就把薄被压在身下,自己趴在被子上,就要重新闭了眼睛继续睡。
猎户:“……”他只好放下手里的书,走到床前坐着,就开始一下一下敲林安的背,不许林安睡着,“都晌午了,你要睡,也等吃过一顿饭,去衙门里走一趟,然后再午睡。”这会子再睡,猎户只怕林安会饿过头了。
林安只把自己身下的被子越抱越紧,毫不客气的拒绝道:“饿一顿有甚么?昨天三哥那样子……你不累,我还累呢。走开走开,莫要打扰我睡觉!”
别当他甚么事情都不记得了。
从前他喝醉酒喝得多,所以喝醉酒之后的事情,统统不记得了;可是昨天他可是自己给自己把着量的,最多是有一点点醉,昨晚他回来后发生的事情,尤其是猎户哄着有些喝醉的他做着这样那样的动作的事情,别当他不知道!
猎户没料到林安这次竟然真的记得醉酒之后的事情,微微挑眉,不再敲林安的背,反而用手给林安在背上按了几下,按得林安直呼舒服,他才道:“昨晚的事情……媳妇儿统统都记得?”
林安道:“当然是真的。昨天、昨天我那么求你,你都不管不顾,非要那样……”林安自己说得都开始脸红,把自己往柔软的被子里再深深地埋了几下,低声道,“我原先清醒的时候说不喜欢那些动作,三哥还君子似的说,不喜欢就不做。可是我一喝醉了酒,三哥怎么就说话不作数了?”
林安越说越气,脸上的红晕反而退了几分,侧着头就开始瞪猎户。
开始下意识摸鼻子的猎户:“……”这真不怪他趁人之危。实在是小狐狸太诱人,喝醉了之后的小狐狸更是既诱人又乖巧。猎户一见那样的小狐狸,心中就只剩下一句话——此时不骗,更待何时?
可惜这些话猎户自个儿在心里想一想,美上一美也就罢了,他是万万不敢把这些话说给林安听的。
只是不说这些,猎户也不好不搭理林安,只好强行转移话题,道:“媳妇儿还记得,你昨晚唤我什么么?”
林安:“……这种小事,我哪里记得?”左右不是三哥就是好哥哥,混蛋哥哥那些,林安和猎户都同床共枕一年多了,早就知道猎户在*之时喜欢听什么称呼了。
猎户语气有些平静的过分:“小事?”
“可不就是小事。”可怜林安还不知道猎户的某种心理,见猎户给他按摩的动作轻了几分,立刻道,“重一些,再重一些。好好按呀。”
猎户:“……”默默地把林安按得快要睡着的时候,他突然起身,靠近林安耳朵,开口道:“媳妇儿,你昨天,唤我相公,还唤了好多声,发誓说以后每日都这样唤我。”
林安还在眯着眼睛发怔。
猎户继续强调道:“媳妇儿,你记住了,三哥也记住了!要叫相公!嗯?”
林安:“……”这种称呼,他哪里叫得出来?还有昨天他真的叫了这个称呼?“三哥你莫不是在哄我?这种称呼,不是女子才会叫的?我、我应当叫不出来。”
猎户只拿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珠子,幽幽的看向林安,直到把林安看得开始双目闪躲了,他才面无表情的起身道:“你明明记得昨晚的大部分事情,如何能不记得这件‘小事’?也罢,你既不愿记得此事,那便不记得好了。”
然后直接冷着脸,就往房间外走去。
——林安还没吃早饭,他得让人去给林安重新煮了早饭加午饭送过来。另外还要问问衙门里是不是真的没事,万一有事,还需要了林安及时赶回去,免得被有心人发现林安在非休沐日不待在府衙的过错。
猎户心中所想,都是为着林安。
可惜林安却不知道猎户打算去哪里,只当猎户是生气了,不肯理他,立刻小小声地喊了一声:“别走。相、相公。”
猎户只觉心花怒放,恨不得立刻就把林安抱起来,原地站着就开始转圈,表达他的高兴。
林安见猎户高兴了,自己也高兴,只是还不忘加一句:“我都叫了你了,你也该叫我。”
猎户道:“嗯?”
“我既叫了你那个……”林安道,“那你就唤我‘夫君’吧,或者叫官人也成。三哥,快叫!”
猎户:“……”他只想叫媳妇儿……
“快叫快叫!咱们要公公平平的才好。不然你不肯叫我,我下一次也不肯叫你了好么?”林安还在安慰他,“乖,快点叫!”
……
且不提林安的威胁,到底有没有让猎户屈服,进而称呼他一声“夫君”或“官人”。林安闹腾了这一番,倒是困意消退,在床上又故意赖了一会,就和猎户一道吃了一顿晌午饭,然后才趁着外面太阳大,出去的人少,大大方方的偷跑回衙门,装作他只是吃了顿午饭,立刻就来上班的模样。
好在衙门里其实并没有太多事情,而在衙门里做过十几年的“老人”,其实早就习惯了县太爷常常不在衙门里的情形。他们其实也有心告诉林安,何苦如此“勤奋”?左右这一县之中,除了那位对林安有求必应的伯爵,没人再比县太爷的官大了,县太爷大人就是常常睡懒觉来上班,亦或是只大事出现,小事不出现,只要这位县太爷上面有人,并且运气足够好的话,都完完全全能在三年后得一个“优”的考绩,潇潇洒洒的离开。
林安或许是知道这些,又或许是不知道这些。总之除非真的走不开,林安在非休沐日,是日日都要往衙门里报道的,而且一呆就是一整天。这下弄得衙役里那些原本有机会开小差的人,登时也不敢弄鬼,老老实实地来上班,心中还要暗自嘀咕林安不会偷懒。
好在林安不知道这些事情,待回了衙门,处理完衙门里的事情,猎户又带了几个从南方找来的养珠人,给林安看。
林安对养珠这件事情很是执着,待见了养珠人,看了他们的卖身契,再将自己前些日子写下的淡水养珠的事情和这七八人一起商量了一番,见事情果然可以尝试,立刻就和猎户拿着华安县、华阳县两县的地图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研究了一番,最终决定买下两县交接处的一座山,还有山边的两条河。其中一条不去管他,另一条靠近华安县的,则用来尝试着淡水养珠。
因为养珠之前先要养蚌,养了蚌之后,还要等珍珠长成,因此若要成功,这件事情也要花费上两三年时间。林安如今手头正宽松,倒也不再急着赚钱的事情,而且猎户这次主动要求出钱——理由也简单,他还不曾送过林安很贵重的东西。
林安一抬头,就觉得脑袋顶上了猎户的下巴颏儿。
他眉眼弯弯,笑了起来。谁说猎户没送他过贵重的东西?
当初他初初穿越而来,每日都吃着三两银子的药,那些药,不都还是猎户买来的?
再到后来猎户每年亲自给他猎来的皮子做的冬衣,为了给他养身子买来的日日都要吃的燕窝……猎户已经对他很好很好了。
林安有时都在想,猎户真的胆子太大。如果换了是他,还真的不太敢对一个心意还不确定的人这样的毫无顾忌的好。
“笨蛋。”林安小声道,“三哥已经很好了。”
猎户却对此很是坚持:“媳妇儿的钱要用来养自己,养弟弟妹妹,养茂哥儿,还要用来做善事,需要的地方太多太多。三哥的钱只需要给媳妇儿一个人用。”顿了顿又颇有些郁闷地道,“媳妇儿若是不用,这些钱,三哥挣来又有何用?”
这倒是猎户心里的实话。
他原本就不在意那些黄白之物,少年时在战场杀敌,以卫国家,青年时潘然顿悟,回归乡野。原本是打算在乡野之间过上一辈子,结果中间却遇上了林安。
林安哪里都好,唯独想要科举做官。
猎户是男人,林安也是男人。猎户深知做官或许不是林安心底最想做的事情,可是,若是不让林安科举做官,只用二人的情分逼着林安和他就这样住在乡野之间,只怕林安一生,都会心有芥蒂而不得去除。
也正因此,猎户才会跟了林安一起离开大山。他心中只道,他的林安,他的小狐狸,迟早会有一日反应过来,觉得与其在仕途挣扎,不如在乡野间自自在在的好。
他只要等着那一日便好。
然后在那一日来临之前,把自己赚来的钱统统拿给林安花,让林安心里对他越来越愧疚,心中也好越来越早的做出决定,和他一起回到大山之中,二人携手,共度此生。
“你不花,就没人来花三哥的钱。”猎户道,“你我注定了此生没有子女。三哥的家人,有不如无,除非他们的丧礼,三哥不会为他们花一文钱。这样算来,除了媳妇儿,谁还能来花三哥的钱?”
猎户心中有那等不可示人的打算,却不好也不能就这么大喇喇的说出来,反而换了种说法,想要哄得林安肯花他的钱。
林安先前还不肯答应,后来被猎户接连说了几遍,也反应过来,他挣得银子是需要给弟妹留上一些——并不只是为着身体的血缘关系,还是为着他占了林婉三人亲哥哥身体的愧疚——再为行善一事付出一些,剩下的钱才是他自己的;可是猎户……他除了自己,就没有旁人了。即便是赚了钱,猎户本身就不爱花钱,除了给他,也没有别的花钱的法子了。
“好,我替你花。”林安心下一软,转过身,两手就环抱住猎户的腰身,“我会陪着三哥,花三哥的钱,睡三哥家的床,还要三哥养我一辈子……三哥说,养我是不是有一点点亏?”
哪里会亏?
猎户想,他恨不得养这只小狐狸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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