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叫做: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了,下注不要不要下到一个盘子里。虽然话有些不一样,可是道理却是明明白白的。不要对一件事期望太高。要不然就容易赔本。
虽是和钱老板达成了结盟关系,可是朝凤的心里却并不如何安心。钱老板是个有野心的人,他觊觎张彬知的产业绝对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鬼都不会相信他什么都没有做过。
能被张彬知看重,并被任命管理整个商队,就说明整个钱老板的能力肯定是不若的。张彬知是个小心谨慎到如履薄冰的人物,他没有换掉钱老板,只能说明两点。一:他根本就不知道钱老板背叛他的事情。二:张彬知什么都知道了,但是却不得不继续沿用钱老板。
按照张彬知的性格,不知道是肯定不可能的。这么大的盘子,想要偷吃点心的又岂止是钱老板一个人呢?可是这么久以来,却并没有发生什么大规模的内战,就说明那些想要偷吃点心的‘老鼠’,都被张彬知掐死在萌芽状态了。
既然不会是第一种,那剩下的便是张彬知明明知道对方是只老虎,而并非家猫,却不得不继续养虎为患。其实原因也并不难猜,朝廷里面为什么害怕功高震主啊?还不就是对方太有能力了。自己不能杀,却也不能用。而张彬知不替换钱老板的原因,恐怕就是钱老板的作用无可取代。
朝凤一面想着,一面皱着眉往回走。却在打开门的刹那愣住了。这,这还是自己刚刚呆的地方吗?之前的雅阁那里还剩下半分的模样?简直就像是被暴风雨袭击过了似得,屋内的东西都没有几样好的。
“夫人,您可算来了。您行行好......”林宵把自己蜷缩在角落中,期期艾艾的看着朝凤,寻求着保护。看来也是实在吓得不轻了,尽然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朝凤皱皱眉,在细一看。喲,这暴风雨还是熟人化的。只见之前一向冷清薄凉的司命大人,真劈桌子劈的乐呵,见朝凤盯着自己了,这才烫到似的。停了手。
“你这是做什么?不是叫你乖乖在这里等我吗?莫非这些桌椅板凳的,还成了精,招惹了你不成?惹的你非要杀之后快?”朝凤笑笑,看着术葬问道。
这些东西本就不如何金贵,砸就砸了。只是术葬的表情却实在有趣,简直就像是只做坏了事,却被主人抓到了的猫咪。微低着头,却又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瞥两眼朝凤。
“是,是小乖非要砸的。”实在想不出什么好点子,术葬居然把责任都丢到怀中小蛇的身上。
小乖原是想看个热闹的。没想到被无辜被殃及池鱼了。愤怒的用三角型的小脑袋,恨恨的往术葬的下巴上一撞。气呼呼的又钻回到术葬怀中,一副别在和我说话,我不认识这个傻瓜的模样。
朝凤挑挑眉,走到唯一一张还比较完整的椅子边坐下,笑着说道“哦,小乖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哦。既然你不愿意说,林宵你说说看。”
“额......”林宵愣了愣,明显被朝凤的突然点名吓了一跳。哎。自己也是倒多了霉啊。怎么好端端的叫自己碰见这样的事情?
林宵刚刚想开口,就被术葬身上的杀气冻到了一下。回头一看。正好看见术葬吧手上那臂膀粗的棍子,一下掰断。这是威胁吧!如果自己乱说话的话,脖子也会断开的吧!林宵感到脖子后一阵凉意。就连身子都抖了抖。
“在夫人您出去后,钱老板老板也被几个女子拉跑了。后来,又来许多的女子,过来服侍这位官人。可是官人却坐怀不乱,实在叫人佩服。”林宵一边说着,一边偷偷的瞄着术葬。见他脸上并没有不快的表情,这松了口气,起码自己的脖子是保住了。
林宵这话说的极有涵养,只字不提术葬打摔东西的事情,只说他坐怀不乱。这样一听,便叫人以为,他是为了把那些青楼女子赶走,这才出此下策的。
“你说了只去一会的,可是我等了你很久。”说这话的时候,术葬并没有抬头,可是这话是对谁说的,却是猜也不用猜的“我很担心你,很担心你会不见。可是我又不敢出去找你,因为你叫我在这里等你,我怕你回来会看不见我,会忘记我。”
此时术葬就像是怯懦的,害怕失去糖果的孩子一般。胆战心惊的看着朝凤,不是不想靠近,是害怕靠太紧了会被厌弃。可是却又舍不得远离,只好默默地站在一边。
“我从小便和师傅在一起了,从没有见过什么别人,更是不懂得什么喜怒哀乐的。曾经师傅也给我找了玩伴,可是我却总也无法和他们相处。我原是以为我这一生便是这样一个人了,直到我守到了你。”术葬抬起头,看着朝凤“我不放手,如果放开了手,我们就再也不会相遇了。如果你还是想消失的话,就带我一起走!”
这话说的极其的情真意切,就连朝凤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复了。从小到大,自己看过的假笑不计其数,自己也都是带着假笑回回去的。朝凤突然有一些后悔了,若是自己不了解术葬也就罢了,可是既然相知了,自己又如何忍心再去欺骗这样丝毫不设防的心?
沉默了良久。朝凤才终于像是找回了自己声音“我既然答应你了,就自然不会食言?你又何必担心这些有的没的?莫非是信不过我?好了,天色不早了,快些回去吧。若是叫人家知道你砸了这些东西,少不了是要你赔的。还有,今天......今天真的很开心。”
之前等的多焦心,术葬已经记不得了,他只知道朝凤笑了,笑的很好看。原来看见她笑,自己也会这般的开心。文君,只有我懂得,你的痛楚,你的不安,还有你的孤独。所以,让我守着你好不好?哪里有你的地方,哪里就是我的家。
此时的术葬,才隐约明白了师傅所说的;‘世间上最美好的爱恋,是为一个人付出时的勇敢,即使被伤的体无完肤,也无怨无悔。’听闻孤独的人,总是会用心地记住他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可大抵是自己的记性实在不好,总是想不起这些。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文君。在每个星光坠落的晚上,一遍一遍的数着文君的点点滴滴,甚至是连文君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自己都记得的。有些事情本身我们无法控制,只好控制自己。原来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的眼中除了她整个世界都不存在。
刚出小楼,朝凤就被冷的一个哆嗦。天很冷很冷,却不带一丝湿润,浸入骨髓的冰凉仿佛要把身体的所有温暖都抽去,只留下如干絮般散漫的冷一团一团的塞在胸肺间。在这样的季节里,人的思维都会被冻住,什末情感,浪漫会在刹那间被抛之九霄云外。在这样的境况下,难以提起一丝好兴致,哪怕偶尔有所愿望,也会很快被扔到记忆的角落里。
钱老板倒是又出现客套了几句,脸上丝毫看不出有什么破绽。就好像刚刚和朝凤密谈交易的,根本就不是他一般。林宵到是走的快,在朝凤刚回来时,他便借口有事先跑了。出楼的时候,居然只有自己和术葬。倒是真有一种无不散之筵席的感觉。
相较于朝凤的感慨,术葬倒是显得要平静的多。他本就对周围的变化并不如何敏锐的,所喜欢的,也只是安安静静的待在祭坛中。即便现在心中多了个朝凤,也没有叫他对周围的世界产生半点看法上的改变。
若是硬要说起来,术葬今天的心情倒是实在不错的,可是这样的好心情,却在看见街角的人时,消沉了下去。
“凤儿今天玩的开心吗?只是苦了我这一通的好找,实在该罚。”莫离笑了笑,提朝凤掩好鬓角的发丝,又看了看一边的术葬“我原还担心你人生地不熟的,却没想到你有大司命陪着,想必是一起去窥探了天机不成?”
术葬皱皱眉,心中有一些别扭。自己对莫离并没有什么感觉,既没有喜欢,也没有讨厌。只是觉得他杀气过重,不过还好有身上的王气护着,倒也没有什么。自己会守在这里,不过是应了师傅的命令罢了。两人在一起,井水不犯河水的倒也没有什么波澜。
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了,看见莫离能这样亲昵的和朝凤说话,术葬的心里居然是这样的不自在。在自己看了,一切过于强烈的情感,都是不明智的。这会影响一个人的命格,甚至是天道。
尤其是爱,与纯粹冷静的理智相违背。而自己,则从小到大都认为这种理智高于一切。在自己的信念中,婚姻简直就是为了庆祝这个病态的道德败坏的世界中一切虚伪、华而不实、荒谬、感伤的东西。而对婚姻的庆祝,简直是在庆祝宣告死亡。可是现在,自己却后悔,甚至是嫉妒,为什么迎娶了她的人,不是自己?l3l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