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朱家睨陷入绝望之中心灰意冷的时候,一个犹如天籁的声音从天而降。
“少爷别怕,我来了!”朱伟朝着险象环生的朱家睨大吼一声。
“我,我,我嘞个去了,这叫怎一个恐怖了得啊!”朱伟结结巴巴地低咒道。
骂完后,朱伟两腿抖抖嗦嗦地向前挪去。朱家睨闻声精神一震,大喜过望,扭头朝朱伟那一看,顿时眸光一黯,他终于明白了吴娟娟当初看他时恨铁不成钢的心情!
连他自已都对朱伟产生了浓浓的鄙夷,明明功夫很好,偏偏……
丧尸们嘶吼着扑向可口的食物,幸福的嗷嗷直叫。。小白脸更美味!先咬香嫩的朱脖子还是先吃朱嘴肉,哈喇子流了一地,锋利的尖牙对上了朱家睨那白皙的小白皮。
朱伟发飙,一声高昂的尖叫,从他的身后吐快速的蹿出一个黑色的身影,疾如闪电,先是给了朱伟一巴掌把他给打傻了,世界终于安静了。
然后快速的一个箭步冲到了朱家睨跟前,一刀一个,飞快的砍掉了丧尸的脑袋,很快地上堆了一地的丧尸脑袋和丧尸的尸体。
朱伟:“……”(⊙o⊙)
朱家睨:“……”(⊙o⊙)
朱伟打着颤抖到了朱家睨的身边,满脸惧色地对着朱家睨说:“少爷,我没眼花吧?这个,是女人?"
朱家睨:“……”。
吴娟娟不是说只能砍印堂才会死吗?怎么砍脖子也行呢?朱家睨困惑了,难道她坑我了!(恭喜你,朱家睨,你真相了,吴娟娟想要晶石,让你这么砍,就能一眼就看见丧尸脑袋里有没有晶石了!)
黑衣少女不言不语,继续对着丧尸群砍去,那个利落就像砍西瓜一样,面无表情的一刀一刀劈下,看的朱家睨和朱伟汗如雨下,冷汗涔涔!
末世刚开始,丧尸的战斗力也就是以前经常打架的小混混的战力一样,无非就有爪子有毒,危险了一点,本质上就是一个战斗力只有十分的渣渣,再加上移动速度慢,对于功夫好的人就是一个活动的靶子而已。只要你不心存恐惧,普通人也是可以击杀他们的。
“朱家睨!……”郑馨脸色苍白的看着狼狈不堪的人,晶莹的泪珠如珍珠般大颗大颗的往下直掉,她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感触到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自己的懦弱,刚才他差点就死了,郑馨很自责,很内疚!
“她在为他而哭吗?虽然他还帅,但是他还是会害羞的!”朱家睨从来都没有被人如此在意过,不禁忘记刚才的生死危机只为有一个美丽的女孩为了他而伤心流泪而飘飘然。
地狱!这就是活生生地人间地狱!
郑痕一声不响地听着,她的视力很好,甚至她还能很清楚地看见残落在地上的内脏!但是她竟然丝毫不觉的难受?!空气中飘荡着血腥味,似乎让她的身体有种诡异的舒适感?好像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一直以来郑痕都是有些浑浑噩噩的生活着的,因为她是孤儿,又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生存的意义,不总是大脑一片空白,只是觉得过一天算一天,只要保护好大小姐,报答大小姐的救命之恩就行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但是今天,这种让人闻风丧胆的场景,竟然让她萌发出一种感觉,好像这才是适合自己生存的环境,这才是唯一让自己感觉到活着的环境。
郑馨心里非常开心,这个女人和那个男人,在书里算得上是有名气了,在末世是一个名气不小的佣兵首领,带领着一个规模不小的佣兵团,因为他们的名字里,一个痕,一个杜,加上上他们的身手了得,下手狠毒,所以他们号称“狠毒”佣兵团,所到之处敌人闻风丧胆,宁惹阎王,莫惹“狠毒”。
惹了阎王,你还有转世的机会,可是惹了“狠毒”的头目,他们会让你残的连渣都不剩,连转世的机会都不会给你。
正因为他们的手段很过硬,他们能很好的适应末世的生活,所以才可以再残酷的末世活下来,不断的给女主添堵扯后腿,可惜他们再厉害也势单力薄,始终都没有办法击杀靠山过硬的郑盈盈,就算这样,也很是让郑盈盈头疼的了。
如今这么厉害的两个人贴身保护她,是不是代表她可以不用死了!再来一趟末世之旅!
管家抹着眼泪继续说道,看到大街上的惨景,他的心脏都扑通扑通的要跳出身体似的,看到路边有人求救,也曾心软的想去救它们,可是看到他们身后的咧着满是血的大嘴,他胆怯了,开着车逃也似的加着油门跑了!
管家说到最后老泪纵横。想想大街的惨景,想想自己的落荒而逃。他用手抹了把眼泪,庆幸地说道:“幸好大小姐给我们发了许多的粮食,老宅的人在里面不出去应该可以熬上一阵子。
想起当初大小姐发了好多的食物和生活用品,当时大伙表面上说着感激,私下里还埋怨大小姐只发东西不发钱还抱怨的说不好听的话:‘大小姐是钱多的没处花,就会败家!’
现在全都万分感激大小姐,庆幸自己命好,给大小姐打工,才保下一家老小。
管家看到大街上的惨景,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看到路边有人求救,也曾心软的想去救它们,可是看到他们身后的咧着满是血的大嘴,他胆怯了,开着车逃也似的加着油门跑了!
“郑馨!吴娟娟一个人走了……”朱家睨满脸的倦色,疲惫地说着。都砍了一天的丧尸了,差点就喂丧尸了!还被一个女人给嫌弃的抛弃了。
郑馨:“……(⊙_⊙)?”
大街上都是人间地狱了,还要到处乱跑,是艺高人胆大呢,还是不进丧尸的肚子不甘心!?
吴娟娟,你到哪里去了呢?还是按照原书里写的,和宋黎在一起!
可是为什么她怎么感觉到这个吴娟娟有些怪异呢?可是书里面的内容重点是描述女主的,完全是按照女主的视线来写的,其他的情节没有描述呀!真是头疼!
想不通就以后再想吧!郑馨猛的精神起来:“你们都跟我来!”
郑馨收拾了心情,集合了剩下的所有人,带着他们去仓库。
朱家心事重重的跟在她的后面,已经有人保护她了,他还需要按照原计划保护她去B市吗?他该如何决断?
他们一行人走出北边的房子,走到东面的仓库,郑馨从口袋里掏出了钥匙,打开仓库的门,顿时所有人的眼睛都瞪直了,好酷!一辆高级白色的房车,配备最先进的防弹玻璃和车壳,车里还有大量的物资……
朱家睨霎时下定决心要和郑馨一起走,吴娟娟已经抛弃他们跑掉了,他不放心郑馨,所以他决不能和吴娟娟一样抛弃郑馨跑掉,他一定会保护郑馨,将他们一起送到B市去。而且郑馨他们人也多大家一起上路,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每逢金秋时节,秋高气爽叠翠流金,丹桂飘香、蟹肥菊黄、五谷丰登,让人喜不自禁,往往是诗人们热情赞美的好季节。
而今末世来临,还是一样的秋天,已然秋风萧瑟、花叶凋谢坠落,寒蝉凄切,冷雨初歇。冷冷清清,凄凄惨惨,真是多事之秋。
车水马龙,流水游龙的景象一去不复返,宽阔的高速公路上,除了一望无际蜿蜒曲折的马路就是零零散散星星点点停在路上的各色各款汽车,马路两旁的柳树随风摇摆,柳枝时不时的有意无意的拂过路边狼狈不堪的男女身上,沉重的让人窒息的恐惧感深深的压迫着那对窘迫的男女。
“啊!啊!救我……快来救我呀!”美丽的女生惊慌失措,看着不断的向他们逼近的丧尸群,失控的放声大叫,却不知她的叫声越大,就越吸引丧尸的注意力。
丧尸是没有什么视觉的,它们不是用眼睛去看,而是用耳朵去听,它们的听力相当的好,而且这个女生又叫的那么的大声,于是大群的丧尸摇摇晃晃地向他们逼近。
“草!李小春管好你的马子,再让她这么叫下去,今天我们都得喂丧尸了。”旁边一个彪强壮的男生双目猩红恶狠狠的吼道。
“呜呜~~~好多丧尸,好恶心,好可怕……小春哥我好怕!我好怕呀!”哭得花容失色的漂亮女生委屈的看着她的男友,双目盈泪,娇弱的身躯在萧瑟的寒风中瑟瑟发抖,端的是楚楚可怜。
狼狈不堪的李小春此时已经无力再去欣赏曾经的最爱了,此刻的他浑身浴血,杀的两眼发红,脑子里除了杀还是杀,心里只有一个希望,就是他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杀完这看不清数不尽的丧尸。
早已麻木的他听到同伴的话,厌恶的看一眼躲在他身后不停放声尖叫的马子,一个手刀快速的劈在她的脖子上,终于世界清静了,只剩下诡异的吼吼声,像是在嘲笑他们明明都快是它们的食物了,还在那里垂死挣扎!真是自不量力!
末世来临之后,他们在经历过惊慌,惶恐,不安,到最后的毅然开车出逃,一路上不知撞了多少只丧尸,也不知绕过多少个丧尸群,才千辛万苦一路惊险万分地开上了高速公路,逃到了这里。都是这个女人要方便,他们四下查看选了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停下车,让她快去快回。
谁知道她去路边的小树林里方便,回来的时候却是带着一大堆丧尸尾巴回来的,一边跑一边放声尖叫,楞生生的把周围的丧尸给吸引而来,结果他们的车被众多的丧尸给团团围住,再想逃时,才发现那已成为了奢侈,他们逃不掉了。
握紧手中的武器,男生们奋力的反抗着,还好现在的丧尸灵活度很差,只要你胆大心细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砍杀丧尸。就这样,也不知他们杀了多久,砍了多少只丧尸,砍到他们的手都软绵无力了,周围的丧尸还是清清楚楚的立在眼前,不离不弃,恋恋不舍的望着他们。
他妈的,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被那女生给害死了,她是猪脑袋吗?
即使狼狈不堪也难以遮掩李小春的帅气和魁梧,白皙的皮肤,紧抿的双唇,粗重深长的呼吸,利落的身手和坚毅的眼神,在加上利落的身手在众人之中,鹤立鸡群。
他是个负责任男人,功夫好,人豪爽,在这群人里面又是个数一数二的高手,所以他们才强强联合组队逃生,一路过来,大都靠他的功夫撑着场子,美美长的漂亮,身材性感,既然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了,所以即使是末世他也没丢弃她,一路上都是他照顾她保护她的。可惜,她太不懂事了,不断的给他们带来了麻烦和危险!
李小春头疼的看着这些难兄难弟们,长长的叹了口气,他的马子胸大无脑,给兄弟们带来了如此的厄运,这让他十分难堪,深感对不起自己的这帮生死交,可这个时候把自己的女人给丢了,他也还是做不到的。所以他痛下狠手把她给劈晕了,一了百了。
朱伟开着白色的房车在616号国道上飞快的行驶着,遇到丧尸挡道,数量少的就直接撞开,数量多的就飙车技绕开,那叫一个爽呀!
乖!乖!一边麻利的耍着车技一边心中感概着几千万的豪车的性能,面对几个丧尸就站在车前,车子也是迅速的撞过去毫无压力,轮胎特制的又高又大又结实,底盘很高,完全不用担心,轮胎被丧尸卡住开不动;速度也是一流,果然跟着富婆走吃肉又喝酒,幸福有木有!
其实郑馨也是非常的纳闷,自从她在婚礼之上昏迷之后,先是在病房的时候清醒过一次,结果看见自己的新郎压着自己的妹妹就在病房里撕衣服乱啃,结果她当时就气背了过去。
等她再次清醒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呆的地方很眼熟,仔细看了看才发现,她呆的地方是她存放物品的仓库,她还以为是自己家里的人把她弄到这来的,所以当她看见吴娟娟和朱家睨的时候震惊的无以复加,极其的想不明白。
尤其是她跑去看自己仓库里的物品的时候,心里哀叹道:“要是她有空间就好了,可以手一挥就将所有的东西都装到她的空间里了,还傻乎乎的挥了一下手,神奇的事出现了,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不见了。
结果郑馨就一个嗯傻愣愣的站在空荡荡的硕大的仓库发呆。
在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终于想起了郑盈盈的空间手镯曾经带在她的手上,她低下头抬起手腕看了半天没有呀!想了想书中郑盈盈的手镯是可以隐形的,就轻轻的念了一声:“手镯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