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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摩拳擦掌干大事(上)(1 / 1)

开封地处中原腹地、黄河之滨,相传,周文王之子毕公高曾在此筑城。

春秋时,郑庄公在此筑“启封”城,后改称“开封”,取“开疆封土”之意。

战国时,魏惠王迁都至此,改其名为“大梁”。

五代时,梁太祖建都于此,称“东都”,为后汉、后周沿用,至北宋建立,定其名为“东京开封府”。

北宋政治昌明,朝廷推倒了坊墙,取缔了宵禁,打破了汉唐以来的“坊市制度”,让治下的城市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开放,这样开明的政策就连后世的明清都无法比拟。

城市开放了、自由了,商业活动随即变得空前活跃起来,城市也变得空前繁荣起来,至天圣年间,东京开封已经成为了当世第一大都会。

夜幕下的开封城灯火辉煌,大街小巷店铺林立,行人如织,歌舞笙箫彻夜不绝,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尽情领略它的繁华。

当然,李亢没钱,所以,只能窝在秀水坊那座破败的小屋里瑟瑟发抖。

秀水坊在外城西南角,地处偏僻,但,恢复了气力的李亢听觉变得敏锐起来,躺在没有几丝暖意的床上将远处飘来的喧嚣声听得清清楚楚,一时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大哥,”

显然,躺在他身边的李惕也睡不着,话语间透着与年龄不符的唏嘘之意,“开封城不是俺们穷人的开封城呢!”

“傻小子,”

李亢一怔,侧过身望向了李惕,声音中透着笃定,“世间莫得天生的穷人!我们还这么年轻,只要肯干,终有一天也能穿金戴银倚红偎翠……在这开封城中恣意撒欢!”

贫穷是一种病,贫穷是一种殇,贫穷的汉子万事哀!

奉不起老、宠不起妻、惯不起娃、出门在外都说不起话……李亢前世在社会底层挣扎了二十年,见过了太多因贫而起的悲哀事,早已对“贫穷”这种病深恶痛绝!

既然上天让老子重活一回,老子就要活得富富贵贵、痛痛快快!

都是人,凭啥老子要一辈子受穷?

这繁华世界、富贵荣华必定会有老子一份!

李亢有这个自信!

“好到是好!”

闻言,李惕精神一振,旋即又有些黯然,“不容易呢!俺和云哥儿走街串巷地卖火寸,每天才挣二三十文钱,买了柴米油盐就余不下几个钱了!”

“你们在卖火寸?”

李亢却听得精神一振,“一天能挣二三十文?”

真正的学霸懂得如何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作为一个常年拿着奖学金的化学专业高材生,李亢对每一种化学元素的发现了若指掌,对每一种化学元素对社会进步所做出的贡献烂熟于心!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会用火!”

对于《无人区》中这句经典台词,李亢十分赞同。

在学会取火之前,人类只能像野兽一样在丛林里求生,只能吃着生肉像野兽一样遭受寄生虫的折磨……在李亢看来,是火让人类走出了丛林。

所以,听李惕说自己在卖火寸,他顿时就来了兴致!

这就是商机啊!

火寸,又称焠儿、发烛、引火奴、取灯儿,是一种蘸有硫磺的木条,被认为是火柴的雏形,以至于当西洋火柴传入中国的时候,很多北京人都称之为“洋取灯”!

不过,在李亢看来,火寸和火柴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火寸只不过是在点火技术上的突破,而火柴却是一种新的取火技术。

“对呢!”

见李亢对贩卖火寸的生意很感兴趣,李惕的声音里多了一丝振奋之意,“卖三根火寸能挣一文钱,你以前也跟俺们一起卖过啊!每天都比俺们卖得多呢!”

“挺好!”

李亢赞了一声,紧了紧身上的被子,“快睡吧!明天一早就带俺出城……”

“出城?”

李惕一怔,有些疑惑,“不去做买卖了吗?哥……你如果不想再卖火寸了,也可以去店铺当伙计啊!城里的店铺可多了……”

“出城!”

李亢断然打断了李惕,“听哥的,保准能挣大钱!”

去店铺当伙计?

开玩笑!

且不说自己这病怏怏的小身板儿能不能吃得了那个苦,单就自己这身打扮,稍微好点的店铺也不会要啊!

见李亢说得铿锵,李惕没有再反对,他虽是贫家子弟,却也懂得“长兄为父”的道理。

想到了出路,李亢便也睡得踏实,至于城中的喧闹和歌舞笙箫,权当是这个寒夜里的伴奏曲吧!

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大亮,城中的喧闹声依旧……开封的繁华只能用“早市夜市紧相接,笙歌达旦,喧嚣至晚”来描绘了!

当然,这繁华暂时与李亢无关。

整理好衣衫走出房门,李亢只觉一阵刺骨寒意扑面而来,激灵灵地打了个冷战,却也看清了这座房屋的全貌:三间破旧的瓦屋成“凹”字形,和已经开裂的夯土围墙一起围了个三五米见方的小院子,一个小小的菜园子占去了大半个院子,园子里的萝卜长得正好。

“大哥,”

李惕正在菜园里拨萝卜,听到开门声便望了过来,见到李亢的样子,连忙抱着两个萝卜迎了上来,冻得通红的脸上尽是关切之色,“你身体刚好,再多睡一阵嘛!等太阳出来了就会暖和些……”

“睡不着了!”

李亢的嘴角泛起一丝苦笑,调头往灶房走去,“俺去灶房看看……”

饿得狠了,自然就睡不着了!

他昨夜的确就着清炒萝卜干掉了两大碗粥,可是,那粥太稀了,在这天寒地冻的夜里哪里济得了啥事?

“粥快熬好了,”

李惕连忙抱着萝卜跟了上去,“大姐一早就在熬了。”

李亢“嗯”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饿着肚子的人没资格睡懒觉,前世的生活早就告诉了他这个道理。

饿着肚子的人睡不着懒觉,对此,现在的他深有体会!

灶房比卧室小得多,简陋的案板上只有几个破旧的陶碗和一个盛盐的陶罐,小小的灶台上有白色的水雾在升腾,夹杂着浓郁的米香,两个小姑娘挤在灶台后面把手在灶门上烤着,日子虽然贫寒,但低语间,两张小脸上都挂着笑。

“大哥,”

见到李亢走进门来,大姐连忙占了起来,“粥快熬好了,再炒个萝卜就可以吃了。”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小的丫头言语间总透着一股子干练的劲儿。

“俺来炒!”

不知不觉间,李亢已然入乡随俗,自称起“俺”来听不出半点儿别扭,转身从李惕怀里拿了萝卜就走向了案板,“今天也让你们尝尝大哥的手艺!”

大姐和李惕都是一愣,倒也没有阻止,贫苦出身的孩子并没有“君子远庖厨”一说。

于是,大姐退回了灶台后拨弄着灶膛里的火,小脸上露出了笑容。

李惕转身往灶房外走去,“俺去把菜浇一浇……”

对于他们来说,那片小小的菜园子就是他们在整个冬季里蔬菜的来源,不好好伺候,用不了多久就只能喝白粥了。

“不浇咯!”

李亢听李惕说要浇菜,连忙叫住了他,朝他那双红肿的手努了努嘴,“手都要裂口子了!”

“中!”

李惕一怔,乐呵呵地挤到了灶台后。

看着李亢在案板前麻利地收拾着萝卜,灶膛后的三张小脸上都泛起了幸福的神色。

大哥比以前更贴心了!

“哆哆哆……”

前世的李亢早早地便学会了做饭,虽然重生了,但一身刀工并没有完全丢掉。

切好菜,腾了锅,从放盐的罐子里捞出一块煮板油在锅底涂了一圈又放回了罐里,然后将切好的萝卜片放了进去,翻炒一阵加了水……不多时,萝卜汤便出锅了!

如果油太少,炒萝卜并不如萝卜汤来得好吃,这是前世的生活经验。

饭菜齐备,四人便围着灶台吃了起来,一时间,“稀里呼噜”的声音响成一片。

饿得慌了,自然也就没有人嫌饭菜烫嘴。

可是,萝卜汤不多,粥也不多,不多时,二姐便恋恋不舍地放下了筷子,最小的她却最先吃完。

见状,李亢犹豫了一下,继续埋头吃了起来。

把碗里所剩无几的粥让出去根本无济于事,倒不如痛痛快快吃了饭,精精神神地去执行自己的发财大计来得有用!

“老二,”

放下碗筷,李亢振了振衣衫就往门外走去,“拿上菜刀和碗,出城!”

“呃……”

李惕一怔,连忙放下了碗筷,“哥,真不去卖火寸了?”

“回来再去卖,快得很!”

李亢撂下一句,钻回卧房去了。

“二哥,”

大姐听得疑惑,“去城外做甚?”

一旁的二姐有些担心,“城外冷肯定更冷呢!”

“莫事,”

李惕摸了摸二姐的头,冲大姐微微一笑,“大哥说去了可以挣大钱呢!”

“挣大钱?”

大姐一惊,“二哥,你们可不要犯傻啊!”

挣大钱哪有那么容易!

小姑娘一听两个哥哥要去赚大钱,还要拿菜刀,自然就不能往好的方面想,“俺们规规矩矩的,也能把日子过下去!”

“放心!”

李惕点了点头,拿起一个碗走向了案板,“大哥不是糊涂的人!”

“那就好!”

大姐松了一口气,“那……你们早去早回!”

“嗯,”

李惕一点头,把菜刀藏到了衣襟下,拿着碗就出了门,身后,两个小姑娘望着他的背影目光中不无担忧。

“大姐,”

良久,二姐轻轻地叫了一声,“哥哥他们要去抓鱼吗?可是,天这么冷!”

“俺的个傻大姐诶!”

大姐回过神来,宠溺地为她擦去了沾在嘴角的米汤,“抓鱼能拿着刀和碗?”

说着,大姐摇摇头,起身收拾起了碗筷,“肯定不会有事的!”

两个小丫头的担心自然是多余的,李亢可不敢在天子脚下闹啥幺蛾子,更不会傻到在这大冬天下河摸鱼。

李亢跟着李惕出了院门和小巷,直奔外城西南角的戴楼门而去,虽然一路尽捡偏远街巷而行,但沿途的热闹景象依旧让李亢暗暗有些吃惊。

但见路上行人如织,街巷两旁店铺林立,包子铺、肉饼摊、面食店、特色菜馆、大酒楼……不一而足,铺铺喧嚣,店店熙攘,其繁华热闹之景象较之后世都市更甚!

大概是因为后世的都市更大,人与人之间更冷漠了吧!

李亢如是想着,脚步就更快了。

这一刻,他只想尽快把火柴做出来,那样,他才能让这个家庭尽快摆脱贫穷,那样,他才有资格去尽情地享受开封城的繁华!

和对坊市的管理一样,大宋的城防同样算不得森严,李亢跟着李惕轻易地便出了戴楼门,跟着出城的人群涌上了大道。

“去树林里,”

往前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李亢一调头,直奔不远处的一片树林而去,“找棵大树……有杨树最好!”

“哦,”

李惕应了一声,连忙跟上,心下却很疑惑,“找杨树做甚?”

“整树胶!”

李亢撂下一句,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制火柴少不得胶……”

制火柴少不得胶,没有合成胶水,树胶同样可以,而且成本更低!

“火柴是甚?”

李惕虽然有些疑惑,脚下却没有停,一边走,一边往树林里张望着,神色中透着期待之色,“等制出了火柴就能挣大钱吗?”

“对!”

李亢一头钻进了树林,言语中信心满满,“肯定比卖火寸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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