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第七十二章(1 / 1)

民以食为天,玉米带来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边嘉玉在私底下找边静玉吐槽说:“你嫂子啊……生个孩子硬是把自己生傻了。红薯明明就在她身后的炕上坐着,她非要在那里痛心疾首地问,红薯呢?我的红薯呢?吓得我赶紧把红薯提溜起来塞进她的怀里去,喏,你闺女不是在这儿么!红薯能去哪里?这要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把闺女弄丢了呢。”

大哥根本无法理解大嫂暂时吃不到红薯粉条、红薯果冻、烤薯片、鸡蛋红薯饼等的失落。

玉米现在是精贵的玩意儿,皇上说要试点种植,就重点盯着这一块儿,非试点的地方根本弄不到玉米种子。一样东西想要流行开来,分为了两种情况。一种是自上而下流行,一种是自下而上流行。在这个讲究地位的年代,自然是前一种方式更容易让一样东西得到推广了,这正是“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的由来。因为玉米是皇上亲口说的新粮种,皇上还说它很好吃,于是现在人人都想要尝个鲜。

但是,玉米根本没处买,只有边家和沈家靠着献玉米的功劳分到了一点种子用于种植。

边沈两家人现在就一心盼着玉米快快长大。说起来,玉米虽然是他们所献,可他们都没有好好吃一顿玉米啊!只盼着这回玉米成熟后,除掉送礼的所需,剩下的玉米能让他们全家人吃一顿玉米宴。

边静玉琢磨出来的以沈怡为主角的连环画已经送到宫里去了。其实,无需他这么给沈怡攒名声,民间已经在传扬他们的功劳了。当然,大头还是冲着皇上去的,要不是皇上贤明,岂会弄到新粮种?

因为名声好,又得皇上看重,所以边沈两家如今炙手可热得很。

不过,自家人知自家事,边家其实不敢太高调了,他们虽新晋了侯府,但府里暂时还没有一个能在朝堂中立起来的人。人们就算要巴结他们,这也是一时的。若他们太过张扬,反倒显得他们轻狂。

于是,边嘉玉就躲在府里阅读南婪地志,偶尔出门也是向他岳父等人请教为官之道,就等春季的述职期彻底过去后,他就赶赴南婪赴任。至于边静玉,他就更有理由低调了。皇上已下了圣旨说要开设恩科,他肯定要抓紧时间好好读书的。两个儿子都这么低调了,安平侯也不敢扯儿子的后腿,只高调地开了祠堂祭拜了祖先,然后就带着妻子和老母亲去庄子上住着了,对外只说要全家一起种玉米。

他们这样的表现落在了一些人眼里,反倒是叫人高看了他们一眼。

皇上既然有要用边静玉的心思,自然也盯着边家。

边静玉学问不错这一点,皇上早就从温阁老那里知道了。但他真正看重的并不是学问,而是边静玉的能力和他的品性。皇上心里清楚,玉米其实是沈怡和边静玉两个人培育出来的。但他在封赏边家人时,提了安平伯的爵位,又提拔了边嘉玉,却只赐了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给边静玉,这就是为了看看边静玉的表现。爵位这东西,日后肯定是边嘉玉继承的。官也被边嘉玉当了。边静玉作为嫡次子,功劳却被前头的异母兄长拿走了,他真的甘心吗?结果,边静玉好像真不在意这一点,只一心读书。

皇上心里就有数了,他认为边静玉是一个非常能顾全礼法和大局的人。

在皇上的心里,边静玉等人最终都是要留给太子的。这样的人必须是个特别推崇世间礼法的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为太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论太子本身是强是弱,他们都会敬重他、顺服他。

边静玉今日能敬重兄长,他日就能敬重君上。皇上对这一点非常满意。

边静玉就这样通过了皇上的第一轮考验。

哎,若是当日待在暗室中的人不是九门提督的妻子安氏,而是皇上,他就该明白,其实边静玉在意的真不是世间礼法。他心里自有一套属于他自己的道德准则。世间礼法之于边静玉不过是一层保护套而已。他了解世间礼法,也利用世间礼法,却又对其中的很多说法不屑。这哪里是儒生啊,这分明就是个狂生!就像是皇上了解儒家思想、利用儒家思想却又对儒家思想不屑一样,边静玉并不简单。

但皇上并不知道这些。他多少还是有些小看了像边静玉这样的少年人。

沈怡这新诚伯未及弱冠、风度翩翩,虽说他身上已有婚约,除了边静玉的母亲鲁氏还天真地相信这个婚约会被解除,她并不是真的天真,而是太相信自己儿子说的话了,别人都不觉得这婚约能够解除,但是当沈怡在外头行走时,依然会有人给他送暖床的人。这所谓的暖床人,根本没有任何地位,是连妾都算不上的,就是个玩意儿。若能哄得了饲主开心,不用再被送来送去,这就是他们的运道。

沈怡这单纯的娃,起先还以为是单纯的应酬呢,等他到了酒楼后,才知道主家安排了“可人儿”。因为不知道沈怡的口味,于是男伶女妓都有。沈怡当时就面色大变,忙说自己身边不需要斟酒夹菜的人。主家还以为沈怡面皮薄,劝他不用客气,又暗示一男一女上前服侍沈怡,说若沈怡满意这两人,待会儿只管连着卖身契一起带回去。这二人本来就是为沈怡预备的,自然大大方方地冲着沈怡去了。

沈怡退后了几步,见他们要上来扯袖子了,立刻转身跑掉了。

主家目瞪口呆,只见沈怡一骑绝尘跑出去老远,慌不择路间还掉了一只鞋子。

沈怡也不管失礼不失礼,既然跑出酒楼了,他就坐上马车直接走了。车夫问他是不是要回沈府,他略想了想,叫车夫掉头去了安平侯府。安平伯带着妻子母亲去了庄子上,安平侯府里没有正经的长辈。沈怡是找边静玉去的,凭着他们二人的关系,他就这么上门也不会特别失礼,反正肯定不会被边静玉打出去。到了侯府,沈怡在门房那儿露了下脸,立刻有机灵的小子领着沈怡往边静玉那里去了。

还不等沈怡走到边静玉的院子,世子大哥就先得了消息,立刻把手头的书一放,也往弟弟的院子去了。柳佳慧说:“你干嘛去?偷听弟弟的墙角很有脸,是不是?”大哥气得跺脚:“我这是关心弟弟!”

读书也讲究劳逸结合,沈怡来时,边静玉正坐在院子里撸猫呢。

一见到边静玉,沈怡就哭上了。额,确切地说,是干嗷,光打雷不下雨的那种,根本没有眼泪。沈怡很懂得戏剧夸张的表演手法,仿佛受了极大的委屈,说:“我、我差一点就清白不保了……嗷!”

沈怡的样子是有些狼狈的。他一只鞋跑掉了,这会儿也没有找回来,脚上只穿着袜子。好在他一路过来都坐着马车,到了安平侯府后,府内的路又很平整,所以没有受伤。边静玉瞧见他这样子,就先心疼了一回,忙叫沈怡坐下,问:“这是怎么了?难道有人欺负你?天子脚下,竟有人如此嚣张?”

沈怡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拢起袖子、抓住自己衣服的领口,做出了一副不堪受辱的“良家男”的可怜样子,说:“看在我第一时间就转头跑了、没叫人占到便宜的份上,我实话实说,你可不能生气。”

边静玉都急坏了,问:“你到底遇到什么事了?我担心你还来不及,怎么会怪你?”

沈怡这才说了他出门应酬差点被人送了暖床人的事。边静玉听着听着就乐了,道:“就为了这么一点事,你竟然吓得把鞋子都跑丢了?你若是真不耐烦被人伺候,直接叫他们坐远些就好了,哪里用得着反应这么大!你瞧着吧,不出几天,京城里肯定就要传遍你的小道消息了,这不是凭白惹人笑么?”

沈怡不以为意地说:“他们想说什么就让他们说去吧,我又不在意他们。”说着,他压低声音凑到了边静玉的耳边,说:“我只管保住我的清白就好了。我只在意你,我干干净净的身子是要留给……”

边静玉赶紧伸出手捂住了沈怡的嘴。他面红耳赤地想,这人怎么什么话都往外说啊!

还要不要脸了!

沈怡用实际行动表示,脸这东西其实没什么好要的。他用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边静玉,说:“我刚刚是不是说得太小声了?你要是没有听清楚,我现在还可以再说一遍……对了,需不需要我发个誓?”

“你、你正经点啊!”边静玉恨不得能用个大黑口袋把沈怡整个人罩上。

沈怡道:“你若是知道我的心意了,那我就不说了。”

“好好好,我、我知道了!”边静玉连忙说。

眼看着沈怡的脸上露出了可恶的笑容,蹲在墙角的世子大哥目瞪口呆地想,世间竟然还有这样无耻的事!明明是沈怡差点喝了花酒,结果他竟然还能借着这个机会跑来他们安平侯府调戏他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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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丢了鞋子这种事,后来被沈怡写进了自传里,“无鞋”便成了一个典故。

在后世,“无鞋”多用于形容某人对伴侣忠贞。所以后世有人在求婚时,就脱掉了一只鞋子,举着鞋子求婚。被求婚的人很感动,但因为发现求婚人有严重的脚气,只好心痛地拒绝了。┑( ̄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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