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走了一个时辰,夜幕已经笼罩了整个山林。远远望去,一道亮光正慢慢消失在林海之中。于家傲不知道要走多久,也不知道往哪里走;此时的他明显有点体力不支了。可是,让疲惫、犹豫甚至想要放弃的于家傲始料未及的是从未见过的景致透过手电的白光让他眼睛突然一亮。一席接着一席的美丽的植物呈现在他的眼前:那是叶绿似海,花红似火、花粉似霞、花白似玉的五彩缤纷的汪洋;那是一株接着一株像婷婷玉立的少女;那是蒴果高高挂起像裸露筋骨的少年。他呆立在花海之中;因为是初冬,即使在春夏也实难一见的风景让他不知所措。
“家傲,把手电筒挂在树上,高一点!”
于家傲居然没有反应。
“我说,你小子听我说话没有?”于国安提高声调。
“什么?二叔!”
“把手电筒挂在那边树枝上!我们得干活了。”
“噢!”
于家傲仍是疑云密布,他不知二叔何意?他更不知时至初冬居然有这么多见所未见的奇花、硕果?他甚至怀疑这是不是在于家沟?
“小子,奇怪吧!”于国安有点调侃,“这地方不是什么风水宝地!不要大惊小怪。只不过前些年闹鬼,人们就怕了。”
“什么?鬼?”于家傲倒吸了一口凉气。虽然他也是一个无神论者,但在这时这地说这么一出,总不免让人惊心。
“怕了!”
“有二叔在,我怕,怕什么!”于家傲提整提整了一下精神,“不过,这地方是咱们沟吗?”
“把我包里的口袋和镰刀拿过来,我们边做边说。”
“噢!”
“这地方偏僻,但地理位置绝佳。前面是悬崖峭壁,左边就是你们小时候最怕的毛狗(俗称野狗)洞,右边被邻村人称为诈尸岗(也叫还魂坡)。所以这地方向来阴森晦气,常人是不会前来的。”
“那你是怎么发现的?”
“是家军!那年这片林子差点被毁;要不是家军弄残了两个,估计这林子早就成“光头和尚了”。但自己也怕了,东躲西藏发现了这个地方。”
“说来也怪,山下四季分明;偏偏这儿,好像是天外天。阳光充足、土质湿润、肥沃。是罂粟的绝佳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