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瑾咬着下唇,久久不语。直到霍锦辰的眼角眉梢闪过一丝了然,她才意识到自己即将失去他。她本能的伸出手握住他的手腕,“给我些时间好么?我跟他毕竟有七年的感情在。”
“你心里早就知道你没办法抛下他,只是在迷茫应该选择谁,现在我已经知道你的答案了。”他往后退了一步,声音轻不可闻地说着,“你们结婚的时候,记得别给我请?。”
空气里有碎裂的声音,不晓得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只觉耳边仍旧回响着那一声声支离破碎的余音。
“你会恨我么?”慕容瑾抬眸,眼眶已经红了一圈,“恨我利用了你。”
“我怎么会恨一个我爱的人。”他仍旧温柔的安慰着她,语气更似自嘲,“反正我们的爱情本来就是个秘密,现在只不过是让一切回到原点罢了。”
她默默地低着头,直到好不容易将情绪稳定下来,才哽咽着声音道:“我知道自己一直放不下他,我也曾问过自己,到底是因为爱的太深还是因为不甘心。我以为只是不甘心而已,可是我心里比任何人都明白,我是因为太爱他,所以才会不甘心。我教完这学期就要出国了,调派令已经下来了,可能要去纽约的研究所。这段时间谢谢你……”
看到眼前的女人朝他强作微笑,霍锦辰有些恍神。这半年好似走了大半生这么久,他爱上了他的老师,从第一次见面开始。
半年前,下午四点的篮球场,那是他们初次见面的地方。
下午的课本就不多,大多数学生都窝在实验室和图书馆。在医科大学,体育场这种东西很多时候都只是摆设而已。
鲜少会有学生为了体育锻炼而放弃苦心钻石的时间,但霍锦辰例外,一向无心医学的孟希川和肖铭亦然。
唯一不同的是,霍锦辰和孟希川都是协和医大的学生,而肖铭却是协和医大最年轻的副教授。
那天三个人抱着篮球打的正欢,她踩着一双白色高跟鞋推开体育馆的大门,鞋根富有节奏感的敲打着栖木地板,黄昏隐约的夕阳透着她的背影穿射进屋内。
他听到声响,将视线从篮球上错开后,便望见了穿着青绿色纱织短裙的她。
入眼的是一张精致到让人下意识屏息的五官,他发怔的间隙,却看到一双修长的双腿在距离他五米远的地方停下,尔后他的耳边传来一声刺耳的掌掴声。
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竟重重地扇了肖铭一掌。
肖铭手里的篮球因着这一巴掌匆忙滑落,球在地上轻轻地跳跃,跌落在霍锦辰的脚旁。
那便是他和她的初次相见,明明是硝烟弥漫剑拔弩张的氛围,他却莫名的觉得这个女人很可爱。
当然,印象深刻的还有她之后的台词,“离婚协议书我已经签字了,房产和财产我一分都不会拿,这一巴掌,就当是偿还我这三年瞎了眼!”
后来竟意外的得知她被调派到自己所在的院系任教,最为巧合的是,霍锦辰原先的班导因为怀孕请了大半年产假,慕容瑾则接替了这个班级,成为代理班导。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为他的初恋做铺垫。只为让他离她近一些,再近一些。
哪怕后来他明知道她和他在一起,不过是为了忘记一个让她伤痕累累的男人。尽管如此,他还是飞蛾扑火的爱了,爱得这么深,深到放手的时候才发觉竟然这么痛。
因为前夫肖铭出轨,让她对婚姻失去信心,偏偏两人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每日的见面是不可避免的。肖铭千方百计的想要挽回这段婚姻,可是慕容瑾永远都是冷漠绝情的转身离开。但肖铭从未放弃过,为了摆脱他的纠缠,慕容瑾一把拽过当时在办公室整理论文的霍锦辰,一字一句向肖铭道:“忘了和你介绍,这是我男朋友。以后请你别来找我了,我不希望因为你而影响到我跟锦辰的感情。”
但霍锦辰知道,她心里对肖铭还是有感情的。他把心都给了她,她却假装视而不见。因为她不爱他。肖铭偷走了她的心,她却假装不疼,因为她仍爱着肖铭。
如今的霍锦辰也只能假装不疼,谁让他爱她呢。
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勉强找回自己的声音,“跟他一起去北海道吧,现在正是那里最美的时候。”
直到将办公室的门阖上,他仍旧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好似一场梦。
他努力的想要接近她,将一切情绪都隐藏起来。不显露悲喜,似乎能够离她的世界更近一些。可是真的太辛苦了,无论他怎样伪装,对她而言,他也只是个孩子。
她爱过他么?他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是认识她的那段时间,他过得很幸福。
莫名地,想起乔默寒曾经意味深长的和他说;他宁愿爱上一个无法拥有的人,也不愿拥有一个不爱他的人。
他还能多说什么呢。怪只怪,有本事喜欢上别人,却没本事让别人喜欢上他。
深深的吸了口气,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电话被接通的那瞬间,霍锦辰突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默寒,是我。”
乔默寒显然没料到霍锦辰会主动给他打电话,忙从会议室起身走到室外问他,“有什么事么?”
他舔了舔唇,一字一句道:“可不可以,让清晓嫁给我?””乔默寒训完话刚想挂断电话,霍锦辰却抢在他按下结束键前问道:“默寒,告诉我真相,为什么一定要让清晓嫁给那个人不可。你是她哥哥,我不相信你忍心让她嫁给一个陌生人。”
“如果能让她活下去,这一切都不值一提。别再问我这件事了,有的时候无知也是一种幸福。”乔默寒的声音有片刻的停顿,“如果你知道她在哪,千万不要告诉我。至少在这三个月里,我想让她过自由的生活。”
“清晓她,到底怎么了?”霍锦辰还想继续追问,但电话那头,却只余下断断续续的盲音。他不禁将手机紧紧捏在手掌中,沉思片刻,头也不回的出了学校。
车子抵达江苏路时已经是晚上六点,他骑的是黑翼哈雷,摩托车身偏宽,本以为能开进那条窄窄的小巷,但他目测了一番车距,任凭他车技如何超群,也不可能把一只猫塞进耗子洞,因而只得放弃。
锁好车沿着小巷前行约莫四五分钟,终于看到了沈清晓口中形容的‘花果山’。
巷外白雪皑皑,厚重的积雪连绵铺层一地,挂在阳台上的绿萝四季常青,此时却也被覆上了一叠叠白雪,远远望去确实有几分水帘洞的味道。
他走上台阶,伸出手想要按下门铃,却又开始犹豫起来。来之前他没有发邮件通知清晓,他这样突然来访,会不会吓到她。
最后,却仍是下定决心按下了门铃,只是开门的人却让他颇有些意外。
“你好,请问你找哪位?”黎秋显然是刚到家,衬衫上的领带都没来得及解开,望了眼霍锦辰,只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个少年。
“请问,沈清……哦不,沈想桃在么?”习惯性地喊她清晓,险些忘记她现在已经‘隐姓埋名’。
一向自称没有什么亲戚朋友,跟家里人断绝往来的沈想桃居然会有访客,黎秋显然也是大吃一惊,但他今天让她下班后直接去静安寺取他心爱的衬衫了,所以现在家里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人,“她不在,请问你找她有事么?”
“我刚到上海没多久,听她说现在住在这里,想来看看她。如果她回来了请让她给我回个电话,这是我的名片,谢谢。”黎秋接过他的名片,眼角却不经意扫向霍锦辰钱包左上角的位置。
那里放着一张合影,站在他身侧笑得合不拢嘴的女孩,正是沈清晓。照片的背景,似乎是北海道的富良野花田。粉色的樱花开得正是烂漫时节,身后连绵不绝的延伸出一条长长的千米花道。花瓣在空中飘荡游曳,落在那张笑魇如花的脸颊上。
待送完霍锦辰离开,黎秋才终于想起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那个少年,他曾经在沈想桃的钱包里,见到过那张照片。
相较于寒酸的打份和穿着,那丫头用的却是极为低调的爱马仕钱包,款式十分简约,却造价不菲。因而那天他的眼睛在那个钱包上多停留了几秒,于是一不小心看到了她视若珍藏的宝贝。
他一直以为那少年是她的恋人,没想到竟是她哥哥。
只是那少年钱包里的照片上统共有三个人,沈想桃站在正中央,一左一右分别站着两个眉清目秀长相甚是优越的男子。
在他看来,比之今天前来拜访的少年,站在小疯子右侧的那个少年,更像是她哥哥。
直到晚上近十点,沈清晓才终于推开大门,手里抱着黎秋心爱的白色衬衫。只是脸色疲倦的好似刚刚和人大战三百回合,铩羽而归。
黎秋悠哉的坐在沙发上喝着牛奶,眼角盯着手里的书籍轻轻翻阅,“怎么这么晚?”
“我取完衣服本来要去坐地铁,可是看到有两个小孩子在天桥上乞讨,那小眼神差点没让我的玻璃心碎了一地,于是一冲动就去买了一桶肯德基全家桶给他们吃,买完之后才发现身上总共只剩一块钱了。”
尼玛,那该死的全家桶居然要价六十九块!不就是几块炸鸡和一瓶可乐么!
“你别告诉我你蠢到从静安寺走到这里?”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也想打电话跟你求救啊,可是我手机昨天忘充电了,今天下午的时候就已经自动关机了。”她将衬衫丢到他怀里,在沙发上来回舒坦的打着滚。
“吃饭了么?”
“吃过了。”
“你没钱坐地铁,却有钱吃饭?”
“不是的,我走到中山公园的时候实在累的不行了,就坐在公园门口发了会呆,可能是样子太落魄了,有个法国帅哥好心把他的汉堡分给我吃了。”她咧开嘴傻傻地笑,露出一口灿烂白牙,“大叔,我这就叫好心有好报你懂不懂。”
“我问你‘吃饭了没有’,不代表我关心你饿不饿,而是想提醒你我下班到现在,什么都没吃!”
“我腿都快断了,你让我歇歇行不行。”
“炒菜用的是手。”
“我抱着你那破衬衫,手也快折了。”
“给你半小时,要是看不到吃的,你今天晚上跟小萝卜睡外面。”
“整天就知道威胁我……对了,听说今天大总裁一整天都在财务部骂人,你待在总裁办应该挺闲的吧。”沈清晓伸了个懒腰开始替他准备晚餐。
黎秋的嘴角抽了抽,是挺闲的。今天在财务部板了一下午的脸,他面部表情都快要麻木了。眼角看到茶几上的名片,才终于想起今天晚上霍锦辰来访的事,“对了,今天你哥哥来找你了。他让你给他回个电话。”
“啊!”听到哥哥这两个字,沈清晓眼睁睁看着自己因为大脑短路,左手拿着菜刀狠狠砍了右手食指一刀。
瞬间,血流如柱。
听到她的哀吼,黎秋实在无法继续静下心看书,只得起身到厨房去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入眼的却是她沾满鲜血的手指,不禁纳闷,这丫头到底划得多深,竟流了这么多的血。
沈清晓却顾不得伤口的疼痛,只惊恐万分的望着他不停追问,“我哥?你说有个自称是我哥哥的人来找过我?
“先把伤口处理一下,别再碰水了,容易发炎。”黎秋拽过她的胳膊,让她坐在沙发上休息,随后去拿药箱。
没等他拿来药箱想替她包扎,她却用另一只完好的手艰难的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小心翼翼地将照片拽了出来,指着照片上一左一右的两个男子,提心吊胆的问了句,“今天下午来找我的,是这照片上的哪个人?”
黎秋的眼睛定定地望了一眼,指了指霍锦辰道:“这个。”
听到这句话,沈清晓终于舒了口气,“吓了我一跳。那个,大叔……有件事我想拜托你。”
“什么?”黎秋不禁皱了皱眉头,她只要一摆出柔弱的姿态,就准没什么好事。
“上一次,在你前女友面前我不是扮演了你的女朋友么,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所以你可不可以也帮我演一场戏啊?”
黎秋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你该不会是想让我扮演你男朋友吧?”
她坚定的摇了摇头,继而一字一句道:“不是。我想让你扮演我爸。”
他闻言差些没把心脏脾肺都咳出来,见他反应这么大,沈清晓忙忙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解释。我看上去其实还蛮嫩的,你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要大很多啊,所以你扮演我爸绝对没有人会怀疑的。”
黎秋怒目相瞪,“你怎么知道我的实际年龄是多少!”
“拜托,用脚指头也猜的出来好不好。没有五十也肯定四十好几了。”
“药膏和创可贴在盒子里,你自己涂吧。”
“那你到底答应还是不答应啊!”
“我今天年三十二!三十二!离四十还有整整八年好不好。”黎秋为了捍卫自己的年龄尊严,甚至不惜自毁形象,朝沈清晓歇斯底里的吼了起来。“还有,侈到底为什么想让我假装是你爸?”
“是这样的,我今天回来的时候,发现延安西路那有家超市在做活动,主题是‘完美父女’。只要跟自己的老爸一起参加心有灵犀的游戏,就有机会得到一只胡萝卜玩偶。”
黎秋不禁嘴角抽畜,“这年头奇葩还真多,扮男女朋友的年年都有,扮父女的我还真是头一回听说。”
“那只胡萝卜真的好可爱,我看到它的第一眼就爱上它了,然后我就暗自发誓,我一定要把带回家!”
“这个屋子里已经有很多萝卜了,我拜托你,可不可以多多少少给我留一些没有胡萝卜的≈ap;t;”
“不可能。”他不打算再跟她纠结下去,盘算着要怎样解决自己的晚餐问题。谁知身后的姑娘一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状态,又粘了上来,“大叔,看在我这段时间在家里兢兢业业的份上,你就帮帮我嘛。”
黎秋忽然计上心来,嘴角扬起一抹邪肆的笑容,“要我帮你也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沈清晓一见有机会得到胡萝卜,两眼顿时冒红心,将身死瞬间置之度外,“你说!”
“很简单,陪我参加一个晚宴。”
“以什么身份?”沈清晓刚问完这句话,随后又自言自语的接了句,“父女身份?”
“演你老爸这种事情,一次就够了。”黎秋望了眼时间,一把拽过她的胳膊,“我记的没错的话,那家超市应该是24小时营业的。现在去买我的晚餐,顺便去拿你想要的胡萝卜。”
“好的,大叔。”
“慢着,你刚才叫我什么?”
“大……哦,不对……好的爹地。”沈清晓弯起一双月牙般晶亮的眼睛,声音甜的能腻死人。黎秋不禁打了个冷颤,随后一字一句的纠正她,“不许叫我爹地。”
“那不然叫什么?难不成叫你爸比?”
“除了爹地和爸比,你能不能有点其它创意。”
“好的,老豆。”
“还好你不是我女儿。”黎秋地走在巷子前,沈想桃则跟在他身后,用刚换上电池的手机,发了个短信给霍锦辰,问他今天突然来访到底有何企图。
很快霍锦辰的短信便回了过来,“清晓,我们结婚吧。”
“啊!”沈清晓看清短信上的字句,只觉手上的手机像滚烫的山芋一般,下意识的便扔了老远。黎秋见她又突然发神经,早就见怪不怪,不慌不忙地走到巷角捡起手机,屏幕上的一行字清晰地映入他眼帘,当然最为醒目的是来信人一栏里,赫然写着霍锦辰三个字。
那个少年递给他名片的时候他就觉得奇怪来着,明明是兄妹,两个人的姓氏却完全不同。一个姓沈一个姓霍,如今……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他斜倚在墙上好整以瑕的望着她,“看来我的宝贝女儿,一不小心爱上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了?”
“我谢谢你,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这么重口味,喜欢搞不
伦恋什么的。”她一把夺过手机,自言自语起来,“今天离愚人节还有一段时日吧,这货难不成脑子进水了?”
“你哥哥是不是发错求婚短信了?”正当沈清晓百思不得其解之际,黎秋忽然探了个脑袋过来莫名其妙的说了句。
“怎么突然这样说?”
“这信息上面不是写着呢么,清晓我们结婚吧。你不是叫沈想桃么?”
一语道破天机,更是惹得迷迷糊糊的沈清晓顿时一个激灵,忙跟着点头应和,“是啊,肯定是他发错了。呵呵呵呵……”伴随着阵阵无良的干笑声,沈清晓却又忽然想到什么,“你明明知道我哥发错短信,刚刚干吗还开我玩笑,很有意思么?”
“是挺有意思的,我每天的生活本来就够乏味的了,除了上班下班,就是欺负你玩。”
“呵呵……秋萝卜你再这样信不信我让北桥的院长收了你。”她埋着头往前走着,早没了心思和他开玩笑,满脑袋盘旋着的都是那句‘我们结婚吧’。
她真t的想说句;老娘愿意啊老娘真一百万个愿意啊,小辰子你麻利的娶了我吧,也省得我逃婚在外整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还得被这个变态大叔欺负。
“北桥是什么地方?”
“上海最大的精神病院,你不知道?”沈清晓抱着手机正犹豫着该怎么回霍锦辰信息,嘴巴拉链一时没拉上,顺嘴说溜了也没注意。黎秋心里却把这句话大卸八块曲解成了,“沈想桃你巴不得我关精神病院里,你好占着我这房子作威作福是吧。”
见黎秋抽风病又犯了,她只得把手机收进口袋里,捧起他俊俏的小脸蛋一字一句的说道:“大叔,看着我的眼睛。”
黎秋不知她究竟想耍什么花招,便乖乖望着她的眼睛,目不转睛。
“大叔,你的初吻是几岁弄丢的。”
黎秋绝计想不到她难得这么一板正经难严肃异常的看着他,居然是问这么轻
佻的问题。啪地一声挥开她的小爪子,头也不回的往巷子口走去,“赶紧去超市吧,我快饿死了。”
沈清晓见状喜不自禁的挑了挑眉毛,其实她压根就没想过要得到答案,她的主要目的是转移黎秋紧抓着精神病院三个字不放的决心。
哎,谁让这世道都这样。没有一个精神病人愿意承认自己是精神病,就好像秋萝卜永远都不愿意承认,其实沈清晓是个挺耐看的小美人。
一路走到超市,黎秋慢条斯里到西餐厅点了份七分熟的牛排,继而更优雅淡定的用整整半小时的时间吃完,这也是沈清晓打出生到现在头一回认识到,什么叫作真正的‘细嚼慢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