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辆银色跑车忽然在银行门口停了下来,车内开着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车窗被人摇下,里面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庞,显然带着醉意,语气轻佻,“小妹妹,这夜深人静的,你一个人坐在这里干吗呢?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很危险哟。”
她默默地把身子往后缩了缩,不去理会,不闻不问,心里不断祈求黎秋赶紧过来。
那男人见她对自己置若罔闻,竟然撑了把伞下了车,朝她大步走了过来,话语里的调
戏意味也愈发浓郁,“哟,刚刚离远了看只觉这姑娘长得可爱。这一走近才发现居然是个出水芙蓉的小美人啊。这么大晚上的不回家在外面乱晃可不好啊,要不去哥哥家里坐会吧?哥哥带你去洗个热水澡。”
她本想站起来好好教训那混蛋一番,奈何坐了太久,天寒地冻加上她饿到乏力,身上没半点力气,好汉不吃眼前亏,她现在起身挑衅对自己没任何好处。倒不如也拖延时间,待黎秋来了再想对策。
她把身子又往角落缩了缩,手里紧紧地握着手机,悄然按下黎秋的手机号码,又按下了拨打键,随后抬眼望向那男人道:“我男朋友很快就会过来接我的,我建议你最好赶紧滚远些,不然我不能确保他会对你做出什么事来。”
“哟嗬,小妹妹口气倒不小。”猥琐男闻言更加肆无忌惮,朝车子打了个响指,没多久,车门被人打开,鱼贯走下来三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撑着伞站在猥琐男身后。唯一的相似之处,是那几人脸上皆挂着痞气十足的表情。
“哥哥我倒想瞧瞧,是你男朋友的拳头厉害,还是哥哥们的刀更厉害。”那男人走到沈清晓边上,伸出手似乎要去摸她的脸,她嫌恶的后退,抬手用力甩向他的胳膊,将他推得远远的,猛地站起身,也顾不上晕眩感,大吼道:“滚!”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哥哥我今天非要扒了你这层衣裳不可!”说着,用力将她摁倒在地,将伞扔到一旁,双手猛地使力,便将她穿在最外面的风衣撕开。
“你这个禽兽浑蛋!把你的猪蹄子给我拿开!”沈清晓死命地想要抬脚踹他,奈何这男人喝了酒之后力道大的惊人,没三两下功夫,就把她的外套扒了下来。
沈清晓怒火攻心,即使知道自己现在是以卵击石,也不顾后果的挥起拳头朝那男人的脸而去。沈岩自小就让她学了各式武术精髓,虽然现在身上力气羸弱,但也顾不上其它。
就算以死相拼,她也绝不允许自己的清白被人侵犯!
她的拳头直冲那男人面门,猥琐男感觉到攻击,一气之下从口袋里拿出一把瑞士军刀,将她的右手摁在地上,那把明晃晃的刀在她面前来回晃荡,“臭丫头,你还来劲了!信不信哥哥我刮花你的脸!”
“你刮啊!老娘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你们这些禽兽,以为有钱就了不起么!你那贱手要是敢再往前一步,我就跟你同归于尽你信不信!”
猥琐男显然是气极了,像是失去理智一般,手里的刀用力挥力朝她挥去。沈清晓想要挣扎,奈何力道太弱,比不得眼前的男人。她死死闭上眼睛,不想亲眼看到自己被毁容,耳边却只听啪地几声,紧接而来的是几声落地后的哀嚎。
侧过头,车前的灯光将雨幕照亮,当他的那辆低调内敛的奢华suv停在她面前时,她已经不知道要用怎样的语言去表达自己此时的心情。
他好似天神般,从天而降,浑身上下都是金光闪闪的光芒,让人无法直视。
黎秋抬脚用力将一个男人踹倒,右手使力将想要偷袭的男子一拳打倒在地,那男人浑身抽搐片刻,竟怎样都无法再爬起来。
唯一一个手脚还正常的,见这架势也不敢轻易靠近,一双贼眼在黎秋和猥琐男之间来回扫射着。
黎秋的气息粗犷,大叔走向沈清晓和那个男人,声音冰冷的好似寒川,“在我没想杀了你之前,给我滚。”
雨丝渐小,风声呼啸,他的声音明明很轻,听在耳中,却那般锋利。
“哟,这就是你男朋友,拳头是还不错。”猥琐男显然没预料到眼前的男人有多强大,将沈清晓扔在一旁,捏了捏手腕似乎想大打一架。
他走向黎秋,咧开嘴笑了笑,大言不惭道:“哥哥先通知你一声,你这位小女朋友我今个看上了,今天晚上想带回家暖暖床,你给开个价吧。”
黎秋凝眉,眼角扫向靠在角落无助发抖的沈清晓,内心的愤怒让他想把眼前的男人千刀万剐数亿次。
强压住心头的愤懑,他拿出手机拨下温瑞翔的电话冷声道:“我在银城中路靠近国旅大厦的建设银行门口,右上角有监控镜头可以做影像证据。一刻钟之内让救护车赶到这,再帮我找两个律师,多花点钱,我需要那种就算我把眼前这个混混打成三
级残废,也能让我安然无事走出法院的律师。”
说完,他将手机放回口袋,抬眸朝眼前不敢置信的男人道:“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跪在地上向那个丫头道歉,我让你在医院只躺三个月。”
那男人显然被他的气势所惧,朝后退了两步,嘴上却仍不愿服软,“哼,那要是哥哥我说不呢!”
他话音还未落,黎秋的拳头已经挥了过来,紧随而至的,是他冰冷入骨的声音,“那我就让你这辈子都靠轮椅度日!”
他将姜茶放在床柜上,想等凉一些再喂她喝。看她一副其实我都知道的表情,应该是温瑞翔那臭小子又多嘴多舌,胡乱传播是非了。
“喝些姜茶,洗个澡再睡吧,正好明天休息,可以睡久一点。”
他叮嘱完便转身离开,她慌忙拽住他的胳膊,声音仍然霸道,但语气却弱了下来,“你这人怎么这样。你直接告诉我那个椅子对你很重要不就行了么,你干吗不说,让我的所作所为变得那么任性,我甚至还像个混蛋一样骂你。你干吗要让我现在这么内疚……”
“每个人都有不想提及的秘密和曾经,你之前哭得这么伤心这么难过,却没有和我说为什么,我也不会去追问,因为我知道那是你的伤痕,我问了,你会疼。”
他顿了顿,将她额际的汗渍抚去,“那段回忆,也是我的伤痕。”
她敛下眼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却忍不住多嘴说了句,“大叔,你很爱你妈妈吧?所以才会一直留着那个小椅子,是对她的怀念么?”
“我确实很爱她,因为她对我而言,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黎秋望着她,眼眸深如泓潭,看不透彻。
“那对你而言,什么才是成熟?”
“塞林格在《麦田守望者》里曾经说过,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她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她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的活下去。”
他八岁那年读这本书,那时读不懂,有许多字甚至不认识,可是母亲坚持让他念完。
故事很精彩,也让人唏嘘不已,唯独这句话,深铬进脑海,扎根发芽。
直到多年后的某个黄昏,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他满怀期待的从学校一路狂奔到家,一路上都充满期待,不知母亲会为他准备什么样的生日礼物。
只是当他回到家时,脸上的笑容却僵硬在嘴角。入眼处的,是横梁上悬着的绫布,在风中悲悯的飘摇。
家里塞满了悲泣低语的陌生人,他们身着黑白正装,头上别着白色葬花,那些多年来老死不相往来的远房亲戚,今天难得齐聚一堂,为了他那个自十六岁便叛逆离家的母亲。
母亲是个眷家之人,虽然年少轻狂不懂是非,为了爱情逃家不归,但在外颠沛流离多年,心里始终挂念着家人。
奈何家里人却将她视作奇耻大辱,更将自己当作不该存在于世的家族污点。
他第一次看到母亲心心念念想要重聚的家人,但他们今天却是来奔丧的。
直到木棺入土那天,风和日丽,没有阴霾雾霭,亦没有阴雨不绝,难得晴朗的天气,他在棺木上放下最后一枝白菊
花。
有帮佣前来填土,肮脏的黄土将棺木一层层覆盖,灰沙迷住了他的眼,疼痛难止。他止不住拼了命的哭泣,几乎要将嗓子喊哑,眼泪落满脸颊。
那一刹那他才醒悟过来,母亲再不会醒来。
死去的人不是最痛的,痛的是被遗弃在世间的那个人。
按温瑞翔的说法,这丫头是知道了椅子的事之后,奋不顾身奔出去找他的,连钱包都没带,甚至不惜拿一条价值过万的手表去抵车费。
他知道她有很多秘密,关于那个叫霍锦辰的少年,关于她流利如母语的法语,甚至关于她的真实姓名和年龄,身世背景都有可能是伪造的。c66o
一个连房租都付不起的小丫头,怎么可能会带价值上万的手表?还有她那个低调却极为奢侈的钱包。以及……
他错开视线,将焦点定格在她左耳上的耳钻上,起初一直只是觉得很相似,如今才终于确定,那果真是蒂梵尼的钻石,耳钻后方的ogo显得那样不起眼,却不容人忽视。
他还一直以为那颗耳钻,不过是在路边摊花十块钱买来的仿制品,毕竟这个系列的钻石,全球只有十颗,而且非顶级会员不外售。这是一款样式并不新颖却十分珍贵的钻石,七年前对外发布的时候,他曾想买下送给黎薇安。
偏不巧,当时黎薇安看中的,也是这款名为琥珀的钻石,谁知道,他提前想要预约时,负责销售给出的却是一句抱歉,这颗钻石已经有买家预购。
黎氏集团在蒂梵尼有百分之七的股份,虽然所占份额不大,但按理多多少少还是要给他些面子的,没想居然有人能抢在他之前。
也曾试着打探过购买者,试图再以高价买回来,但销售经理无论如何也不能透露购买者信息,他也只得作罢,买了另一款紫色的钻石送给黎薇安。
她身上单是这三样东西的总值,就已经高达十多万。随便找家识货的当铺以白菜价当掉,都能兑现四五万。
他也曾起过疑,想让温瑞翔去查实她的身份,最后却又放弃了。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接近他,她似乎并没有恶意。
他们相处的时光不长,甚至不足一个月,但她却敢靠他这么近。
他们常吵架,动不动冷战,每当和她在一起,他就会自动变为十七八岁的少年,不谙世事,不管不顾,不争个你死我活绝不罢休。
他的人生没有青春这两个词汇,在母亲自谥那年,从十八岁起,他便被迫像个成年人活着。他忘记原本的自己是什么样的,喜欢笑么?爱吃甜食么?喜欢看什么样的书、怎样的电影。失去自我最好的好处就是,他可以像面对陌生人一样对待自己,残忍,冰冷。
指尖抚向她的额头,那里是昨天挣扎后留下的痕迹,她以死相拼,将那个试图轻薄她的男人打得狼狈不堪,自己却也留下这样深的一道伤痕。
感觉到他的触碰,她缓缓睁开双眼,侧过头嘤咛着柔声叫他,“大叔,你醒了?”
他将她额际的发丝抚至耳后,“你怎么在这睡着了?”
心脏,倏地有片刻停止。
他总是突然地对她很温柔,而她则对那些无意为之的温柔喜欢的要命。万一上瘾了怎么办?万一戒不掉怎么办……
氛围似乎有些凝固,她舔了舔唇,“我……我想叫你吃饭来着,可是看你睡得这么熟,我怕吵醒你。”
他将手背探向她的额头,确认烧退了一些才放下心来,揉乱她细碎的头发,终于松了口气,“这两天你在家好好休息吧,不要再往外乱跑了。”
叮嘱完,他打算起床洗漱。
“大叔,你以前是不是混过黑社会啊?昨天打架时候的招式实在太眼花撩乱了。”她跟在他身后进了浴室,殷勤的替他将牙膏挤好,又双手恭敬地递向他。
“你是不是还想替我刷牙?”他将手支在浴室的门柱上,邪魅地朝她笑了笑,“不然这样,替我刷完牙顺便帮我把澡洗了如何?”
她的手微颤,弱声道:“我是看你昨天为了救我,把右手弄伤了,所以才想说尽力照顾你的,如果你觉得不方便,小的这就麻利的退下。”
“我知道你现在是因为感到内疚,所以一直想弥补我。其实你不必觉得亏欠我,昨天的事我也有责任,我不该一直不接你电话,否则也不会害得你陷入危险。”他用左手接过牙刷,沉凝片刻后道:“不过有件事,我希望你能给我个解释。”
他从裤子口袋里拿出那个价值不菲的手表,在她面前晃了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沉默,不知如何是好的沉默。她纠结的咬着下唇,寻思着要怎么找理由替自己开脱。
他却朝她摆了摆手,“你过来。”
她磨蹭着挪动步伐走到床边,“怎么了?”
他却只是将手抚向她的右耳,手指在她耳际的耳钻上打转,随后像是自言自语般道:“这个也是真货吧。”
眼角扫向耳钻后方的ogo,“蒂芙尼的稀钻琥珀。”
沈清晓这才意识到原来他是在看自己耳朵上的小钻石,忙收起身子,慌张的捂住耳朵,“你在说什么?”
“这一颗小钻石,少说也得一两万吧?”他好整以瑕的望着她,“一个连房租都付不起的小丫头,耳朵上带着上万元的耳钻,手上戴世界顶级腕表,用的钱包也是限量订制。沈想桃,你到底还有多少秘密瞒着我?”
他说得那样平静,可是对她而言,却犹如晴天霹雳。
他……
他怎么会知道这些!
“我……”她是不是得从头招了,然后她一定会被赶出去,紧接着流落街头,或是被老爸老妈派来捉拿她的人抓回法国!
她疯狂地摇了摇头,不行,她绝对不能坦白!
稳了稳情绪后,她斩钉截铁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这耳钉是在七浦路买的,十块钱一对,你要是喜欢,我改天给你买一筐就是。还有手表跟钱包也都是在路边摊淘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如果你不打算说实话,那我就不问。我不想强求你,也不会强求。”
他点了点头,此言一出,沈清晓才终于松了口气,谁知道黎秋没给她继续喘息的机会,“不过你得从这里搬出去,我不想跟一个可能是通缉犯的女人共处一室。”
“我怎么可能是通缉犯呢我!我连踩死蟑螂的勇气都没有,怎么可能杀人放火越狱贩毒!”说至最后,却又不知该如何扯下去,长长地叹了口气,随后望着黎秋的眼睛,有史以来第一次决定进行局部坦白,“大叔,其实有一件事,我很早就想告诉你了。”
他点头,好像等待这一刻已经很久了,“你说,我在听。”
“其实我是逃婚出来的,我妈非让我嫁给一个能当我爷爷的老头,就因为他们家有钱有势。我们家以前挺有钱的,我身上这些值钱玩意都是那时候买的,可是最近我们家生意一落千丈,欠了一屁股债,我虽然想帮家里分担,但也不想拿自己的未来和青春去挥霍,所以才一气之下逃出来。”
这段故事虽然有夸张的成份,但也不失真实,她一双大眼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大叔,我现在是真的无家可归了,如果我回去,我爸妈肯定会逼我嫁给那个老头子的……”
他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所以你真正喜欢的人是那个叫霍锦辰的?可是你爸妈不同意,所以你们俩才分的手?”
黎秋这破编剧的水平,真是差的可以。感情他以为她是为寻真爱和穷小子私奔的落魄富家女?
但在这节骨眼上,她也只能顺势接话,“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一段坎坷往事……”
他刷完牙,优雅的拿毛巾擦了擦嘴巴,随后若无其事道:“那你还是得从这搬出去。”
“为什么!”她惊恐地望着他,“大叔你怎么能这样呢?在听完我的惨痛身世和遭遇之后,你居然能面不改色的让我搬出去!你的人性在哪,你的良知在哪?都被小萝卜给吃了么?”
他转过身,回答的理所当然,“我是你什么人?我为什么非要收留你?”
她被这句话当场难住,抬眸认真地望他,“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沈小姐,如果我做了什么事让你误会,那我现在澄清,我们只是房主和房客的关系,离朋友还很远,了解么?之前让你住在这里,是因为我们约定好你替我打扫卫生和做饭,但你到现在连一件事都没能做好,我为什么还要继续留一个定时炸弹在身边?”
他说得没错,虽然听起来不太中听,但每字每句至少都发自肺腑。
她点头,“抱歉,这段时间打扰你了,我会尽量在今天搬出去的。”
“等下。”在她转身之即,他却忽然握住她的手,从口袋里将她的手表拿出来,轻柔地替她戴上,“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记住不要太冲动。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居然轻易拿去抵押,幸好那个司机不是什么贪财的人,否则上海这么大,他若是想私吞了这块手表,你连哭都没有用。”
“我怕你提前结束应酬,想赶紧找到你。”她怔然地望着腕间的手表,喃喃道:“这是我哥送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很珍惜它,我也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因为某个连朋友都不算的人,把它‘轻易’抵押出去。”
他想到自己两个月后即将回法国,到时候他终要娶另一个他不爱的女人为妻,他不能纵容自己的感情有多余的期待,明知会伤害到她,倒不如早早结束这一切。
收回手,他的声音变得更加冰冷,“不要太轻易相信别人。”
她闻言忽然挽唇苦笑,“我半年前曾经一个人去尼泊尔,我一直听说那里是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可是谁知道刚下飞机没多久,行李箱和钱包就被骗子抢走了。起初我被吓得魂都没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我没有打电话去求助,我决定带着剩下的行李开始旅途。”
“我身上只剩下七百多卢比,只够吃几顿饭的家当。我只能徒步在加德满都旅行,饿极了就在路边跳舞赚钱,那里的人很贫寒,本就没有多余的钱去接济别人,但善良的路人仍会施舍一些白饼和食物给我。到博克拉的时候我几乎身无分文,可是当坐在当地村民的稻车到达喜玛拉雅山的时候,我觉得起初的失去反倒是件好事,让我更珍惜眼前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