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疑惑的摇了摇头,等待他的解答。
“因为我的上班时间是晚上六点到十一点半。”他臭p的冲我笑了笑:“这家店是我跟阿诺一起开的,没了我,这家店就没了灵魂。”
我边听他自恋,边一口将那杯好喝不已的忘情酒仰头喝下,将空了的酒杯递回他手中:“好好喝,我还要一杯。”
然后他将酒杯直接放到洗碗池:“你这么个喝法,一个小时后不醉我就跟你姓。”
“一个小时?!”我挑眉:“怎么那么久?”
“我在里面放了合欢粉,用来缓解酒精浓度,合欢粉有安眠作用,保证你睡过去就一觉睡到大天亮,到时候就什么都忘了。”
我半信半疑的望了眼手表:“要是多一秒,你以后就跟我姓!”又想起合欢粉好像很耳熟,终于想起后我冲着他大吼:“合欢粉?!那不是里才有的嘛?”
他很没形象了翻了个大白眼:“你白痴啊你,那是合欢提取液!我加的是原物粉!要是刚刚好一小时,你就答应我一件事。”
忽略了刚才的大乌龙,我豪爽的点了点头:“什么事?”
“以后,都别再让我调忘情酒给你喝。”
我本想点头的动作僵在空中,后来用力的摇了摇头苦笑:“我想以后,可能会有很多时候让你调的,换个条件吧。”
“你还喜欢他么?那个叫李辰的男人。”他不再计较于条件的交换,转而问了另一个问题。
我想我一定是醉了,因为我竟冲他点了点头。
都说酒后吐真言,可是在点头的那一瞬,我真的不知道,那样的喜欢,是对十年前的眷恋不舍,还是十年后的念念不忘。
还记得那时候我和他约定去看日出,请不要觉得俗套或是白痴,因为年少时的我们总是对这样浪漫的情节有一种莫名迷恋。
总觉得琼瑶剧里的美好情节,是可以被拥有爱情的我们无限复制的,是可以在那样的浪漫中留下一段又一段不可磨灭的回忆的。
第二天凌晨,他在我家的窗户外面学猫叫,他本来是要学鸟叫的,奈何我觉得他的模仿能力不达标,就改成了比较容易的猫叫。
我一夜未睡,忐忑不安的等待信号,不停的听着窗外的声音,害怕会错过了他的声音。当听见那一声声好笑的叫声后,我小心翼翼的穿衣洗漱,生怕吵醒了家里人。
那时候还没现在的高楼,都是住胡同巷子里。他骑着永久的墨绿自行车载着我在小巷子里走着,巷子很陡很狭窄,也就容得下三四个人走。
他骑的飞快,白色的衬衫衣角被风吹的散开,我的长发便被风吹的纷乱。清晨的薄雾笼罩着这个城市,绿色的连衣裙摆在风中飞舞,巷子两边的红瓦砖不停倒退,回头望去,像一条幽长的走廊般。
那时候天微微亮,灰蒙蒙的一片,昏暗的路灯在路边摇摇欲坠。路上甚至还没有晨练的老人,只有些许的灯光亮着。有淡淡的鸡鸣和狗吠声不时传来,车铃声在安静空旷的郊区欢快的响着,扰的人心不停的沸腾。
我的手紧紧的搂在他的腰间,感受着他的呼吸及心跳。
他穿着白色的衬衫,精瘦的脊背,欣长的身形。回过头来冲我笑时,我能看见他眼角下方那颗黑色的泪痣,还有他狭长眼线变成弯弯的弧度的模样。
你一定想象不到那样的画面有多美,甚至如今的我想起,心也会没来由的怦怦直跳。
只是可惜,那时候我们都没有收听广播的习惯,好不容易骑了半小时车到了海边,天却阴霾了起来,那天的我们没等到日出,却被那倾盆的大雨淋成落汤鸡。
他骑了半小时的车,满头大汗,甚至连衬衫也被浸透了。我在一边犹豫着要不要为他擦汗,他遗憾的望着灰暗的天空:“今天可能要下雨,要不我们下次再来看吧?”
他转身望我,然后我终于下定决心要为他把那些汗水擦去,我抬起衣袖,轻轻为他擦着汗,每接近他一点,心跳就加速一拍,当我的手终于靠近他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心跳差不多要停了。
他许是发现了我的意图,配合的站在原地微笑着等着我为他擦汗,只是,在我移动袖口的那瞬间,豆大的雨珠从天而降,我呆怔的跟个木鸡似的,再从木鸡变成了落汤鸡。
天公不作美也罢,偏偏那是郊区,连个避雨的地也没有。他疯狂的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往回跑,我也不敢直接回家,那时候他妈妈正巧出差,便去了他家。
那不是我第一次去他家,以前她在的时候,我常常会到他家以学习为名蹭饭。只是那一次,我被我那龌龊不堪的思想束缚,每走一步也觉得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虽然不至于想到特别深入的事情,但我也知道孤男寡女共出一室有什么后果,更遑论如若被人知道了,会产生什么轰动效应。
但我总不能一身湿嗒嗒的往家跑,要是被我爸妈瞧见了,他们估计会想的比我还歪。
他似乎也察觉到了那些微妙的情愫,说话时甚至一直闪躲着我的眼神。空气变得凝固,甚至连喘息都那么艰难。
很快便离开了,然后便又是手足无措的僵坐着。不敢再对视……夏季的空气被热流袭卷,愈发显得窒闷。
那时的每个眼神、举动还有微笑,我都铭记于心。
记得那天的磅礴大雨,记得那一日未完成的心愿,还有天际那抹耀眼且华丽的彩虹,记得他有着苹果香味的吻。
记得那一天的疯狂,记得那一天的快乐,记得属于我和李辰的十七岁。
这一切的一切,我都记得,我甚至还能记得他毛巾上面属于他的味道。
可是,记得又能怎样。一切回不到过去,甚至不能重新开始。
因为他亲手将爱推开,就算我再爱,就算我不曾忘记过他,就算我日思夜想的人是他,那又怎样,把我抛下的人是他。
当初他说从未爱过我,既然不曾爱过,又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如今他说重新开始,那我还有什么理由要答应他,做一个重倒覆辙的傻子?!
第二日我醒来后,并没有宿醉后的头痛欲裂,只是感到头昏沉沉的,有些忆不起昨晚的事。
我躺在酒吧的vip间内,言泽这家伙还算君子,并没有做出任何不轨的行为来。想来作为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这样的危机意识我还是有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言泽,有着难以言喻的放心。
似乎,在潜移默化之间,我已经习惯了对他的信赖。
他睡在酒吧内的沙发上,虽是开着暖气,他却只盖了层薄被,我走回房间,将毛毯披在他身上,才提起包回家洗漱。
又过了几天好不容易到了星期六我休息,打算去r找司徒祺将事情说清楚。
转身锁门后抬眼却望见了的言泽。他似乎正要出门,我这才想起现在应该是他去r上班的时间。
言泽并没有多说什么,冲我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转身便像电梯走去。我跟在他身后走着,他回头不解的望我,我努力扯出一丝笑来:“我去找司徒祺有事。”
电梯到了,他侧开身,让我先进去,然后才进来。按下按键,电梯内又是一阵尴尬的沉默。
电梯很快到达一楼,他侧身让我先走。我顺手拦了一辆车对他道:“一起吧。”他也不做推脱,径直上了车。
只是,他却是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我们之间有些不对劲。
似乎,有些生涩、有些隔阂有些陌生。为什么那晚喝过一杯忘情酒之后,他和我之间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等我多想,车子很快便抵达了酒吧街,到了r才发现司徒祺并不在,我上前像凌诺打招呼,问他司徒祺在哪,他有些诧异的望着我:“祺去美国了,你不知道么?我以为他走之前跟你说了呢,言泽没跟你提起过么?”
我更是疑惑不已:“为什么他要去美国?”
凌诺放下手中的事务,将我拉到一个安静的包厢内沉声道:“祺的父亲昨晚旧病复发了,现在被送往美国加州治疗。”
司徒明旧病复发了?为什么罗雪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我一点通知都没有收到。按理亲家出了事,爸爸妈妈应该有所行动才是。
虽然爸爸和司徒明的关系并不熟络,因为司徒明有些狗眼看人底,始终不将我们家人放在眼中,若不是他知道罗雪怀了司徒皓的孩子,想来他跟祈承一样,怎样也不会容许罗雪嫁入司徒家的。
即便如此,这样大的事,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知情?
“他大概什么时候回国?”我理了理思绪反问道。
“说不定,可能要等他父亲的病状好转。”没等我说话,凌诺却又道:“你找祺有事么?为什么不事先打个电话,也不用白跑一趟。”
我还不打算告诉他我已经同意了司徒祺的请求,随口道:“有些事想和他谈谈而已。”
“祺上次提的事,我知道有些冒犯,罗小姐,我已经想通了,我们不能够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祺他只想着我,所以才会自私的提出那样的请求,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正当我打算起身告辞时,凌诺又出口像我解释。我听他这样说不禁笑了,他果真是个心善体贴的好男人,不如司徒祺那般单纯的不会考虑他人的想法。我低头想了想道:“我想,司徒明之所以会旧疾复发,正是因为司徒祺的婚事吧。”
凌诺闻言讪讪不语,低了头拿起桌上的清水仰头喝下。
我明白他心中的无奈,虽是不愿我背负他们的幸福,在他们的快乐之下阴郁生活,却又想不到解决这一切的办法。想必他和司徒祺一定为了这件事煞费苦心。
“凌诺,”我出声叫他,然后轻声道:“告诉司徒祺,我会和他订婚。”
凌诺的神情变得复杂起来,但最为明显的仍是不解,我笑着道:“我已经二十七岁了,老大不小了。我的家人也很喜欢司徒祺,所以我才会做这个决定。我不介意你们相恋,更不介意你们继续保持这样的关系。我没有任何条件愿意和司徒祺订婚,请你转告他。我还有事,先走了。”
不等凌诺再想多说什么,我起身说了声再见,便欲离开。
推开门,正对上言泽深如幽潭的眸子,然后他冲凌诺道:“诺,阿杨找你。我今天有些事,就先回去了。”
凌诺不明所以的望了望我和言泽,眼中又似乎有着几分了然,点了点头。言泽又望了我一眼,将门带上。然后拉着我的手出了r。
我知道,刚才我和凌诺的对话,他一定都听到了。
一直拖着我的手到了西郊的海边,他才松开我的手。我揉了揉被他握红的手臂,有些不悦,却听他道:““你真的要跟祺订婚?你不是说你还喜欢那个男人么?”
我转过身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急于离开这个令人感到窒息的地方。
“罗冰!不要和祺订婚。”身后传来他的声音,我的脚步徘徊在原处,踌蹰不前。
“难道你还不懂么?那样你不会幸福的。你为什么总让自己陷入那样的困境里面?你是傻子么?什么叫无条件答应和祺订婚?”
他的质疑一声高过一声,我理了理思绪,转过声冷然道:“言泽,我感谢你至今为止的陪伴和照顾,但我的事希望你不要管。虽然我把你当成了朋友,但这并不代表你有资格任意干涉我的决定。我们,”我顿了顿声音复又道:“我们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那种程度。”
他的神情怔了怔,苦笑道:“你不是说你还爱他的么?那为什么不去找他?我只是不想看你像个傻子一样……”
没等他说完,我便大声打断:“够了!我说过……我的事不用你管。”
他这次不再接话,静静的站在原处,转过眼睛不再望我。我定了定心神,也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过重了,情绪莫名的爆躁。他一提到李辰,我便心虚似的打断他的话,生怕他下一句话便戳到我的痛处。
开始后悔为什么昨天要任性的喝什么忘情酒,竟忘记酒后胡言这一说,在他面前将自己裸的出卖。我没有任何立场去见李辰,既然如此,倒不如让自己死心。
只是,没等我抬头想说对不起,却清晰的看见他的嘴角闪过一抹让我心痛的冷笑,然后他径直朝海边走去,头也不回道:“抱歉,是我多管闲事了。以后,我都不会再打扰你了。”
我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下莫名的传来隐隐的刺痛着。先前,我似乎将话说的重了。重到,连我都觉得残忍。
张口想叫他,跟他说对不起,却没有一点力气开口。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越走越远,然后变作一个黑色的墨点,消失在海边。
终于,我忍不住坐在海边的道路上,哭了出来。
言泽不会再回来为我擦掉眼泪,也不会温柔的跟我说,这样就没人知道你哭过了。
他也不会再为我披上一件衣服,嘱咐我天凉了。
不会了吧……
他将我宠的像一个十多岁的单纯小女生,却不知我已经二十七岁,我害怕那样的宠爱,会让我渐渐的以为自己真的仍是十七岁。
“言泽,对不起。”我跪坐在地上,喃喃说着。
公司里的事让我又开始忙碌了起来,直到快要下班时我才从编辑了大半的程序中抬起头来。
恒飞的问卷快回上海了,近千份的问卷做完数据至少需要一星期的时间,所以在此之前必须把其它项目的资料做完,腾出时间来,因而最近这段时间特别的忙。
最近几天言泽再次消失了,无论我如何制造巧合或是机会都不曾遇见他。那一刻我才惊讶的发现,我竟连他的手机号码都不曾保存过。
他为什么总是能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似乎他总会知道我在哪,然后微笑着走入我的世界。
找李叔问,李叔却说他没在通迅薄里留号码。凌诺则只是无奈的摇了摇头,不时的说着抱歉。从他的眼神中,我能看出他知道言泽在哪,只是不能告诉我罢了。我也不再多做纠缠,识相的点了点头便离开。
真的,他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不,他从我的世界里蒸发了。他说以后都不会再来打扰我了,只是没想他话中的意味竟是这般绝决。
我累的不行,关了电脑想趴在桌上眯一会,没想手机却响了起来,是李辰的。
“我在你公司楼下。”
“我今天要加班,有事改天再谈吧。”我有意躲着他,不想扯到那些敏感话题上。
“我等下跟韩总说一声。”他再次故技重李。
“随你。”我说完便挂了电话,然后将手机扔到桌上。
坐在办公室里却突然感到没来由的烦躁,趴在桌上也再也睡不着了,却迟迟没有等到韩千下达让我立即下班的指令。不禁好奇,拉开窗帘望着楼下的街道,果真发现了李辰的那辆保时捷。
直到手机指像六点半我才开始着手收拾桌上的文件,心想他应该走了,拉开窗帘,他的车子果真不见了踪迹。心下暗暗苦笑,他的耐心也不过半小时而已。
我低着头迈着步子往公司西侧的小餐馆走着,没想眼前突然出现一双黑色皮鞋,我缓缓抬起头,越过他笔直修长的西裤和灰色风衣,停留在他愈发成熟俊朗的脸上。一时吃惊,他竟没有走?那他的车为什么不见了?
十年后的李辰,不再帅气不再潇洒,他变得俊毅成稳,变得只需一个笑容就能让我怦然心动,只需一个小小的拥抱,就能让我忐忑不安。
“你,怎么在这?”我感到自己的声音有些奇怪,僵硬的好像个木偶。
他没说话,径直朝前走着,有模糊的白雾从他嘴中呼出,在空中做着飘浮,然后消失不见。
“我还有些事,就先走了。”我有些懊恼不能到那家我想念很久的餐馆,他们家的红烧茄子做的真叫好!可是,李辰是个地地道道的恶魔,那家伙连眼神都具有邪恶异常的杀伤力,我不想因为一个茄子而小命不保,那会让我悔恨终生的,于是我转身迈着大步朝反方向走。
“罗冰,”他在我后面突然叫住我,然后他说:“我饿了。”
我转过身冲他非常虚伪非常做作的笑了笑,指了指他身后的饭店大声喊着:“那家餐馆的饭很好吃,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去那。”
说完我转过身继续做撤退动作。
可是,就在我的腿下动作愈发迅驰时,他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想吃鱼香肉丝饭了,我们去长宁吃吧。”
然后他十分自然的越过我,走在前面。
我停在原处有些不知所措,冲着他的身影道:“我今天不太想吃鱼香肉丝,我还是去吃那家餐馆的饭吧。”
他从我身后一把拉住我,眼睛定定的望着我,只说了一个字:“去!”
我轻轻推开他的手,也只说了一个字,但我是非常有礼貌的微笑着说的,我说:“不。”
然后,他说了两个字:“去吧。”
我跟着也回了两个字:“不去。”
这次他更大方,很干脆说了三个字:“去不去!”可惜是陈述句。
我比他还要大方,很礼貌的回送了他四个字:“我不想去。”
他可能被我气着了,二话不说拉着我的手就朝东边走,我用尽吃奶的力气想挣开他往西走。
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能用冰冷些的语气和他说话,不能够用更加干脆且彻底的借口拒绝他。是否是因为我怀念这样的斗嘴,怀念这样的口气和眼神,怀念这样的固执和倔强。
怀念,十年前的我和他。
“罗冰,”他突然停了动作,声音也柔和下来:“我有话想和你说。”
有那么一瞬间的时候,我以为,他还爱着我。
庆幸,只是一秒稍纵即逝的时光。我恢复了理智,清了清嗓子回他:“什么话?”
他突然笑了笑,拉着我的手朝西继续前进:“到那再说吧。”
我忙在他身后对他说:“我等下我还有事。”
他突然转过头,俊朗的脸上盛开一朵灿烂的笑容来:“只要一小会的时间。”
上帝,我承认那一秒钟的路灯突然变得刺眼,黑夜甚至都被照射成了黎明。我更承认那一秒钟我恍了神,整个脑子里都是他的笑。
手就那样任他牵着,一步步的朝西街走去,他的步子为了配合我,迈的很小。我只要按着自己平时走路的节奏,就能跟上他。
风还是狠命的吹,尖锐的划过我的脸颊,留下一道一道的刺痛,我看着他齐耳的碎发在空中舞着。他只需轻轻回头,我就能看到他眼角那颗醒目的泪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