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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前任是渣(1 / 1)

又一轮结束了,男主持人脸上犹带着促狭的笑,问:“这一次谁想来参加”

“我”“这里这里”“这”

女主人歪着头说:“玩过的同学就不要玩了哈,给其他小鲜肉们一些机会。”

男主人接道:“对,还有哪些大一的新干事没玩过,来来来,举手报名。”

“李魁没玩过”“张志遥”“去呀,王菲菲”各部门开始怂恿小鲜肉们上去。

可茜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默默地又往边上退了几步。

接下来的活动是,分组闯关。为了促进学生会里面各部门之间人员的相互认识,活动形式是按抽签来分组,然后同一小组的人一起做任务积分。

可茜抽到的是一个“亭”字,然后被一个大嗓门的妹子热情地招呼到了一组。加上可茜,抽到同一个字的一共是6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学习部的大一男生王建宇,只不过不太熟。

那个大嗓门的妹子自己请缨当队长。小组里的人按顺序简单作了自我介绍后,队长妹子开始大刀阔斧地分任务。

可茜被分到的任务是去猜字谜。

还好,不是其他运动类的项目。

一楼庭院里有一座八角亭,上面挂着有墨字谜面的各色纸签,阵阵风拂过,纸签摇摇曳曳,很有几分古色古香的韵趣。

可茜走近了,一张一张地看过去。

江边两盏灯火。

这个有把握,可茜伸出素白的手,刚刚触摸到写着这句谜面的浅紫色纸签

另一只麦色的手先她一步,飞快扯下了那张纸签,“谜底应该是”

可茜看了近处横手夺纸的那人一眼,只一瞬,转身就走。

“”演练好的微笑僵在脸上麦色皮肤的男生尴尬地张了张嘴。

他的目光追随着她的背影,厚着脸皮喊道:“同学,还给你”

前面的人毫无反应,越走越远

庄钟书捏着浅紫色的纸签,心里一阵挫败。

眼尖的他在大老远看到这里有个倩影:乌黑长发,白色衬衫,身材纤细玲珑他毫不犹豫就直奔过来,近看之下,果然是个大美女。

他庄钟书从来没有看走眼过,“美女探测仪”这个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从小,他就喜欢和长得好看的女孩子一块儿玩,可不是翻看儿时的照片,几乎清一色都是和齐整小女孩的合影。

在庄钟书小学那会儿,电视剧在播杨门女将,庄妈妈在追这部剧。

有一次吃饭时,他看见荧幕里的李若彤版的杨八妹,送到嘴边的鸡肉“吧嗒”一声从筷子间掉下,都没能把他的目光从屏幕上拉回来,他傻愣愣地呆在那里,直说“好漂亮啊”。

庄妈妈看自家儿子那副痴样,打趣他:“长大了娶她做媳妇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庄钟书把这句话深深地印在心里,好一段时间没去祸害班里的小姑娘了因为他觉得她们都没他媳妇好看。他长大了可是要去娶杨八妹的。

后来上初中了,他才意识到此生要娶到若彤姐姐,噢不,若彤阿姨,是一件可能性几乎为零的事情。他还为此暗自颓废了好一阵。

从幻想中走出来的他,这才开始看得见周围的娇花们。哎呦,原来他周围也是有美人胚子的,虽然说比不上若彤貌美,但是质量也都还可以这个肤白,这个眼大,这个腿长,那个臀翘

庄钟书知道自己长得不差,身高不错,再稍微弄个合适的发型、注意一下穿着,妥妥的一枚帅哥。可不是嘛,有些学妹还叫他“男神”呢。

这些年,他见过了认识了熟悉了不少美女。

可今天的这个,竟把之前的那一水儿各类美女都比得有些失色她的穿着并不算特别,一张脸也未加修饰未施粉黛,脸型也不是女孩子们追求的瓜子脸。可是,她整体看起来很和谐很柔美。只一瞬间,庄钟书蓦地想到了许久不曾忆起的唯一的女神李若彤,这么一对比,眼前这个好看的女生竟然毫不逊色。

他从来不是轻易错过机会的人,也从来没失手过。庄钟书想也没想,就上前搭话了。

结果,竟然

可茜不想再和庄钟书有来往。

如果说重生以来,要她列出个最不想理睬的人之表,庄钟书一定榜上有名。

这段日子下来,她已经很少想起过他了。大概庄钟书之于她,真的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否则,自己怎么会忘了还有这一号恶心的人存在呢。

可茜已经记不太清楚上一世,自己为何答应他的告白了。

没错,庄钟书是张可茜上一世的男朋友。

那时的可茜寡言少语,每天独来独往。即便有些人贪慕她的颜,但要么被她的面无表情冷退了,要么被她的上一些关于不好的传闻吓退了,没人和她搭讪。

上一世,庄钟书发现可茜的时间比现在晚。那时,他们两个班合着一起上形势与政策课。习惯性纵观全场寻找妹子的庄钟书一眼就被可茜的颜吸引了,他煞费苦心多方打听,问到了她的qq号和手机号。至于人品作风什么的谁在乎,反正他喜欢的是她的脸。

不管是出自男人的征服谷欠、良好的自我感觉,还是对美女的欣赏,庄钟书天天给张可茜发qq消息和短信早安加告白、晚安加告白,每逢节假日,各种求约。虽然可茜拒绝了几次后,再没搭理他。庄钟书也是执着,纠缠了她近半年多。

可茜本来对生活就没有多少期盼,更不要说谈恋爱了。

偏偏庄钟书越挫越勇,总跑到她跟前刷存在感,一副情深似海、“你不答应我我就生无可恋”的模样。

可茜又不想总被他弄得如此引人注目。

又或许是孤单久了。仿佛一个人走夜路,又清冷又黑寂,前方蓦地出现一束光,于是顺从本能地一步步靠近于是她当时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庄钟书。

可她不知道,那光,不过是稍纵即逝的幻象罢了。

说实在的,张可茜当时觉得所谓的“恋爱”,并没有带来什么特别美好的感受,甚至有点烦。起初她是没什么感觉的,就像有的人不喜欢吃辣,有的人不喜欢吃甜食一样,她对谈恋爱这件事也是没多大感觉,更谈不上热衷。

其实他们也没在一起多久,初冬在一起,春天还没来,她就把他拉到黑名单了。

如果不是因为那次无意间看见他和一位女生吃饭,有说有笑还往对方盘里夹菜,可茜大概还不会那么快结束这段关系。虽然她一直有点抗拒和他的约会和触碰。

不心动归不心动,可若不是他背着她和别的女生亲密吃饭,背叛了他总口口声声挂在嘴边的所谓的“感情”,她也不会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果断地甩了他。

可茜是个在某些方面有点洁癖、有点偏执的人。

死后,可茜才知道,他,庄钟书,真的是个渣男。

现在,她不想报复,也不想招惹,更不想花费一分一秒来想及他。

好好珍惜当下的好时光才是最重要的。

话说,她现在应该赶紧参与猜字谜,尽量给小组多挣积分来着

于是,庄钟书眼睁睁地看着美人换了一个人比较多的角落,纤丽的手一张接一张地取下纸签,然后聘婷地直接往答题登记处去很好他更欣赏有文化内涵的美人

可茜在工作人员诧异的目光中,一个一个地报出了正确的谜底,为小组赚取了十二分。

比组长定下的指标还多了七分。

其他项目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可茜兴致缺缺。她目不斜视地经过他们,回到了在茶座区的小组“大本营”。

那桌空无一人,其他组员都没回来。

室内光线有些昏暗,错落有序的漆雕圆柱,暗色花纹的墙,浓重的欧式复古风和外面的中式古韵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桌上摆着的却又是一套中式的茶具,并一个缠枝牡丹的白底茶罐。可茜颇有点佩服这家店主的创意,一忽儿中式,一忽儿洋式,这样搭配起来倒也不违和,而显得尤为精巧别致。

n市是全国有名的产茶宝地,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坡地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让茶文化在在n市衍生,并从千年前绵延至今。

名茶,茗茶,可茜心里一动,李叔叔很喜欢喝茶,这次寒假回去,她可以给他带一些这边的茶叶。想到“回去”这个词,可茜突然非常想念妈妈。

嗯,几天没有给她打电话了,今晚回去和妈妈视频通话吧。

玻璃水壶里的水已经咕噜咕噜沸腾了,可茜调小火力,取下水壶,用滚烫的开水把茶碗、茶杯和公道杯冲烫一遍。

从小时起,耳濡目染妈妈泡茶,这些过程早已熟悉于心,对于可茜来说就像看书、剪花一样熟稔自然。

从茶罐里取出一些茶叶放进茶碗中,加滚水不加盖。

待茶叶缓缓舒展,浅浅蒸汽袅袅上升,可茜执起茶盖碗的盖子轻刮浮在上层的茶泡

白衣乌发的女子,面容虽被蒸气遮绕,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可,一伸素手执起壶,一翻腕倒茶入杯,无不透着淡雅隽美,每个动作皆可入画。

踏进茶座区的人无不被这一幕吸引驻足,离着老远都不自觉地屏息静观,生怕冒昧打扰了佳人的清雅。

坐在附近一隅的景哲,也在微微侧目静凝,指尖拈着的石质黑棋不知不觉已经染上了主人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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